2025年吉安市遂川县通过绿色通道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6人)

2025-9-17 21:04[吉安市][复制链接]

  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推动我县卫健事业稳步发展,经研究,决定通过绿色通道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需求人数

  卫技人员16名(其中临床类7名,护理类4名,药剂类3名、检验类2名。当岗位报名人数少于该岗位类别需求人数时,由县卫健委商县人社局提出调剂方案,报县领导研究同意后,空缺的岗位名额可调剂到报名人数多的其他岗位)。

  三、调入我县卫健系统人员条件

  (一)户籍条件

  1.在县外工作的遂川籍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在县外工作的非遂川籍,但其配偶属遂川籍或在遂川县工作生活。

  (二)具体条件

  1.临床类(含: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下同)

  (1)年龄条件:45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资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大专);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工作经历条件:在编在岗试用期满且在县外工作满2年(即2023年8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能力较强,能独立胜任本职工作,身体健康,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

  2.护理类

  (1)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90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资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3)工作经历条件:在编在岗试用期满且在县外工作满2年(即2023年8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能力强,能独立胜任本职工作,身体健康,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

  3.医学药剂、检验类

  (1)年龄条件:45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资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并取得药剂、检验执业资格。

  (3)工作经历条件:在编在岗试用期满且在县外工作满2年(即2023年8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能力强,能独立胜任本职工作,身体健康,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3.因个人原因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不支持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

  7.其他不宜调动的情形。

  四、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跨县调动人员于9月18日8时至9月30日17时止向县卫健委人事股提交以下材料:

  ①《遂川县卫健系统“绿色通道”调动申请表》一式1份,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意(见附件1);②申请调入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资格证或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非遂川籍而配偶属遂川籍或在遂川县工作生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工作单位证明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参加工作时的招聘(安置)文件或市人社局、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录用的抄告单(或批复)及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当地人社部门公章);④现工作所在地的编办开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含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编制类别、编制经费形式、是否在编等);⑤遂川县卫健系统“绿色通道”调动卫技人员政审表(见附件2)。

  2.资格审查:县卫健委会同县人社局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有资格不符合的取消其考试和调入资格。

  3.选调考试:当报名人数超过岗位类别需求人数时,由县卫健委会同县人社局组织选调笔试(具体选调笔试方案另行制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选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考察人员。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需求人数时,则不组织选调考试,直接进入考察。

  4.考察: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或选调考试入闱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再次审查。被考察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审查;因被考察人员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不同意等原因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档案的均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空出的岗位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5.办理调动:经考察合格,档案审查无问题的,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呈报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调入人员安置原则

  1.原调出单位在县直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取得临床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县直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周年(即2023年8月1日(含)以前在调出地的县直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由县卫健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相应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2.不符合第1条安置原则的,则由县卫健委根据乡镇卫生院编制情况及专业需求,安排在乡镇卫生院(雩田镇中心卫生院、枚江镇卫生院、珠田镇卫生院除外)工作。

  六、人员管理

  调入人员调入本县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在服务期限内不能跨行业或跨县调动。

  本公告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6-6323268(县卫健委人事股)

   遂川县卫健系统“绿色通道”调动申请表.doc.doc (32.5 KB)

   遂川县卫健系统“绿色通道”调动卫技人员政审表.doc.doc (26.5 KB)

  遂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遂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7日

  原始标题:遂川县人民政府-遂川县2025年通过绿色通道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suichuan.gov.cn/xxgk-show-10301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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