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河市孙吴县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39人)

2025-8-13 10:09[黑河市][复制链接]
  为了兜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失业人员,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我县用工实际需求和财政资金承受能力,现面向全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和招聘数量如下表,详细工作内容及要求请咨询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薪酬待遇
备注
孙吴县残疾人联合会
残联专职委员
1
政务大厅办证申请受理
政务大厅
黄虹
13100946277
最低工资标准
孙吴县房产服务中心
物业维修基金收费员
1
住宅维修基金收取
政务服务中心收费岗
董正雄
0456-7230678
最低工资标准
住房保障文员
1
负责住房保障股的资料整理和文件上传下达
住房保障股
董正雄
0456-7230678
最低工资标准
孙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基层就业服务岗
4
从事人社系统基层服务相关工作
乡镇、社区
杨凤玲
0456-8423382
按协理员工资标准执行
大专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会使用电脑
孙吴县农村中心敬老院
后厨
2
后厨做饭
农村中心敬老院
侯松岐
13846389896
最低工资标准
护工
1
院外护理生病住院老人
农村中心敬老院
侯松岐
13846389896
最低工资标准
孙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调解员
2
文书
人社局
李波
13009933130
最低工资标准
要求会使用电脑
孙吴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船只服务保障
1
为公务用船提供保洁、保障
外事办公室
魏嘉希
13351006203
最低工资标准
孙吴县胜山要塞文物保护开发中心
办公室文员
1
整理胜山管理文件、记录要塞事务往来、协助安排胜山相关会议、保障胜山管理事务有序运转
孙吴县胜山要塞
夏茂庆
13845626444
最低工资标准
孙吴县实验高级中学
后勤
5
食堂杂工
食堂
罗彦水
15904561019
最低工资标准
孙吴县孙吴镇人民政府
社区公共卫生保洁
2
社区公共卫生保洁
社区
张岩
13115622567
最低工资标准
“4050”人员
日间照料
1
日间照料
社区
张岩
13115622567
最低工资标准
孙吴县信访局
办公室文员
1
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
孙吴县信访局
朱林林
18245653219
最低工资标准
要求会使用电脑
孙吴县水产服务中心
安全协管员
1
协助做好渔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池塘的日常管理,确保水产养殖正常进行。
水产服务中心
刘洋
18724563555
最低工资标准
孙吴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农业机械化服务协管员
2
协助做好农机平台监管,购机补贴录入
农机中心
赵春雷
13796536345
最低工资标准
孙吴县边境管理大队
边境管理业务协管员
2
协助民警开展边境巡逻、信息收集、统计整理等工作
孙吴县边境管理大队
陈振宇
15704560710
最低工资标准
中共孙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信访大厅服务岗
2
信访大厅服务来访群众、协助引导登记及信访大厅日常管理等辅助性工作
孙吴县孙吴镇中央大街党校(404号)后院厢房楼
曲保山
0456-8441300
最低工资标准
孙吴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医保业务经办
2
医疗业务经办
人社局大楼三楼
于春洋
15204566340
最低工资标准
孙吴县供销合作社
农资服务协管员
3
政策宣传解读、“三农”数据收集整理服务、档案规范化管理等
孙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张强
13144568567
最低工资标准
要求会应用电脑,会使用办公软件。
孙吴县农业农村局
巡田协管员
3
协助县田长办公室定期到各乡镇开展巡田工作及相关数据收集工作
农业农村局
张继山
15765601000
最低工资标准
能电脑操作,使用办公软件
孙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共卫生协管员
1
协助建立和维护居民健康档案
孙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董阳阳
15945641805
最低工资标准
能电脑操作,使用办公软件



  二、招聘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以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援助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条件
  1、孙吴城镇户籍,并在孙吴长期居住,持《就业创业证》(“4050”人员未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均可报名),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处于劳动年龄内,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失业人员(不含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
  2、招聘人员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必须服从组织分配,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管理,有较好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不含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的非“4050”人员、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超过3年的“4050”人员、注册企业(含工商管理系统中参与企业经营的在职人员和股东)或从事个体经营、由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在县外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报名时提供从报名起往前12个月的参保详情,在报名期间不能提供证明的不能参加此次招聘。
  报名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时需具备以上条件,因个人原因报名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本人负责,招聘期间报名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如有联系不上的视为主动放弃岗位。
  四、招聘相关事宜
  1、报名。由本人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到所在社区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非本人报名不予受理。属于残疾失业人员、低保家庭等情况的人员除需带身份证外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0日工作时间
  新华社区:电话:7230351商茂社区:电话:7230352
  建华社区:电话:7230353永兴社区:电话:7230356
  铁北社区:电话:7230357光明社区:电话:7230358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及时告知本人。
  3、在招聘过程中,如果出现报名人数不足时(或报名人员中胜任岗位人员不足时),先由单位按报名人员进行招聘,所有单位招聘结束后,就业服务中心将通知所有合格的未聘用人员,可以按本人意愿结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进行岗位调剂。
  4、选择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召集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按照国家及省关于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同等条件下,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录用。
  5、公示。拟聘用人员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因未按照排序录用人员引起的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6、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人社局备案。本次招聘一次性签订3年劳动合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以实际月份为准),按照文件规定,非“4555”人员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不再续签公益性岗位合同。
  五、相关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执行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县就业服务中心为其办理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别由县就业服务中心和聘用人员承担。
  六、本次报名只对本次招聘有效,本通知由孙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监督电话:8422565。
  孙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原始标题:孙吴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hljsunwu.gov.cn/swx/c100750/202508/c11_3367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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