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波市海曙区某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幼儿教师公告(1人)

2025-9-4 16:38[宁波市][复制链接]

  因工作需要,海曙区某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人员1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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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工作地点:海曙区集士港镇附近。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分网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2025年9月4日至9月10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联系电话:15062654061(添加微信咨询);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1)邮件发送地址:guo@nblejian.com(邮件主题“岗位+姓名”)。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应聘人员报名表(附近期免冠正面照1寸照,表格样式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所有资料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报名截止日前,未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者资格初审不合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按岗位要求,对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人员,统一通知面试事宜,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

  专任教师面试内容:技能单项+试讲。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六)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其他

  1.报名咨询电话:15062654061;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025年9月4日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 .docx.docx (14.04 KB)

  原始标题:海曙区某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nbrc.com.cn/news/careerdetail.html?typeflag=institution&newsid=116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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