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舟山开放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人)

2025-9-18 21:33[舟山市][复制链接]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开放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舟山开放大学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东海之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区域,是由舟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前身为1979年2月成立的舟山广播电视大学,于2022年6月更名为舟山开放大学。

  学校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的新型高等学校。主要从事开放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职业教育、老年教育、社会培训和终身教育公共服务等,是舟山市域终身教育体系发展和学习型社会构建的重要承载者。学校目前有注册学员24.3万余人。学校努力打造服务聚焦、特色突出的开放大学,为舟山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贡献新的力量。

  二、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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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招聘岗位条件由舟山开放大学负责解释,国(境)外学历人员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开放大学网站

  其中,舟山开放大学网站为发布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规守纪、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六)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告发布2周后,根据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二)报名材料

  (1)《舟山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需提供大学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内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4)相关获奖证件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应聘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zskfdx@163.com,邮件主题设为“姓名+应聘教育学教师岗位”。

  (四)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符合的应聘者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舟山开放大学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形式,考核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若考核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考核由舟山开放大学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开放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选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工作或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舟山开放大学反映,监督电话:0580-2037352。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应聘情形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开放大学负责解释。单位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长升路228号舟山开放大学,咨询电话:0580-2037852

   附件:舟山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docx.docx (19.19 KB)

  舟山开放大学

  2025年9月12日

  原始标题:2025年下半年舟山开放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zsrls.zhoushan.gov.cn/col/col1229335114/art/2025/art_809c39faaef8468c8b537a6be2220d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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