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理州祥云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7人)

2025-09-26 21:17:06 

  根据工作需要,县公安局会同县人社局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祥云县公安局办公室、政工室、禁毒大队,特巡警大队(大理州留置中心谈话室)、特巡警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祥城派出所、下庄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本次共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名,其中办公室1名、政工室1名、禁毒大队1名,特巡警大队(大理州留置中心谈话室)6名、特巡警大队4名、交通管理大队1名,祥城派出所2名、下庄派出所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如下:

  1E6537C6F6BD69E45BD9B8A757643C89.webp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9月至2007年9月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楷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实施。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13日每天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祥云县公安局前楼三楼辅警管理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形式开展,不接受他人代报,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填报《祥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自行下载报名表)。

  4.报名材料:(1)《祥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1份(附照片);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信用报告(自行到银行受理点申请)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面询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等环节。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造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参加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公告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基本公安知识、法律法规常识、遵纪意识和综合素质,卷面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个人总成绩的30%。

  (三)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公告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测评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计算,总分100分,综合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个人总成绩的10%。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公告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最终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个人总成绩的60%。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乘以30%+体能成绩乘以10%+面试成绩乘以60%。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结果(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公安机关辅警招录条件,对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检查应聘人员个人信用信息,对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予录用;对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况的,考察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应聘人员报名岗位笔试、体能测评、面试3项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祥云警方在线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辅警补录

  因录用人员考察、体检、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情形,以及个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到岗报到,或者使用辅警部门人员出现空缺在下次招聘前急需补充的,可实行补录。补录对象从本次招聘中相关岗位应聘人员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产生,按自愿和服从调剂原则,综合考评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补录人员。

  补录对象的成绩保留至下次招聘工作启动之前,新一轮招聘工作启动后,补录对象即从新一批应聘人员中产生。

  六、薪酬待遇及后续管理

  新招录人员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定为七级,在转正发文的次月执行新工资标准,新工资标准按七级至一级工资总额4000元/月至6000元/月不等保障(含“五险”、绩效)。被聘用人员实行警务化管理,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祥云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出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应聘人员不能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祥云县公安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祥云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部门:祥云县公安局机关纪委。

  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张警官18869812841

  傅老师18760907868

  QQ20250926-211643.webp

  2025年9月25日

  原始标题:祥云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4NjAyMjQ0OA==&mid=2653147940&idx=1&sn=0895babbb124b6016ca749c3637305d6&chksm=85ac0784317775642428b1b81ea74e53efb439d6fa0068d1c5d939b3fe52a03bdd4299702c87&scene=0&xtrack=1#rd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