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国际交流学院学生管理干事公告(2025年2号)(2人)

2025-10-09 13:06:02 高校招聘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长人社联〔2015〕8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岗位 人数 性别 年龄 学历学位 招聘条件 其他要求
国际交流学院学生管理干事 2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专业不限,教育学(04)、管理学(12)、英语类(050201、055101、055102)等相关专业优先
 
1.语言能力达到英语专业八级或具有相应水平的雅思(IELTS)、托福(TOEFL)、剑桥英语等考试成绩或BEC(商务英语证书)、CATTI(翻译资格证)等作为证明或通过英语六级考试且口语能力突出。能用英语熟练沟通交流,熟练掌握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能独立开展跨文化交流工作;
2.党员优先;
3.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或参与过国际交流项目或有海外学习(3个月及以上)、海外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廉洁自律;甘于奉献,热爱学生,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4.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公告发布日为准。

  (二)岗位职责

  1.负责留学生日常生活管理,能够完成男留学生公寓值班工作,生活关怀,纪律监督学业指导等工作;

  2.对留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3.组织留学生参与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及国际交流项目;

  4.负责留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工作及毕业生联络,校友建设等工作;

  5.处理学生突发情况,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6日

  (二)报名要求

  填写《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应聘岗位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于2025年10月16日之前发送至cqdxrsc@caii.edu.cn邮箱。

  五、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具体方式及要求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纪律及监督

  (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监督。

  (二)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参加面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等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体检与复审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学校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者方可被录用。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

  我校将组织对拟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是否与公告表公布的岗位条件要求相符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公示及聘用环节。

  八、公示

  经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

  (一)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韩老师:0431-85751804

  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2025年9月30日 

附件:附件1.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10.5 KB)

附件:附件2:2025年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docx (15.8 KB)

 

  原始标题: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国际交流学院学生管理干事公告(2025年2号)

  信息来源:https://zhaopin.caii.edu.cn/2025/0930/c582a7101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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