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宜春靖安县补录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合同制队员公告(2人)

2025-10-09 19:17:47 

  为加强我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宜春市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字﹝2021﹞30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补录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合同制队员。为确保补录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与政审相结合的程序实施招聘。

  二、补录名额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应急战斗员(2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应急事业,志愿从事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体形端正,身体无缺陷,无明显纹身(不合格:面颈部纹身,着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纹唇、纹眉、纹眼线);

  5.限靖安户籍,男性,要求净身高165cm及以上,不超重(标准体重±20%),标准体重(斤)=(净身高cm-105cm)×2,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平均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到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三)岗位要求

  (1)志愿从事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准军事化管理;

  (2)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在18至28周岁(1997年10月1日-2007年10月1日出生的);

  (3)通过体能招录测试满足应急救援身体条件的;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其他不宜进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工作情况的。

  三、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均为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合同制队员,签订劳动合同并送相关部门备案,实施准军事化管理。试用期工资待遇3000元/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现有正式录用队员同等待遇,购买“五险一金”。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9日-10月19日

  (二)报名地点

  县应急管理局3016室

  (三)联系人

  袁钰鋆(13870571606),漆宝勇(19070533906)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靖安县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户口本、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以及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五)开考条件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达到招聘人数1:3的比例才启动考试程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

  考试程序

  补录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25%+体能测试×50%+面试×25%。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25%、体能测试占50%、面试占25%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所有成绩计算时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文化考试通过闭卷考核,主要考核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重要论述,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救援等救援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满分为100分。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应急管理部门设定科目统一组织实施,共设四个项目,满分为100分:1.5000米跑;2.引体向上;3.100米跑;4.仰卧起坐。其中5000米跑占40%,引体向上占30%,100米跑占20%,仰卧起坐占10%。(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面试

  依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相同,按体能成绩优异者优先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个人专长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优异者优先,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参照《征招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试人员自理,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并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

  在靖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招聘队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实行集中训练和准军事化管理。试用合格者按相关程序聘用,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六、主要职责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参照《江西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20〕13号)文件执行,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一专多能”应急救援任务,除承担森林火灾扑救外,还要承担地震、水旱、地质等自然灾害及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以及群众遇险、社会救助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七、监督、咨询电话

  (一)监督电话

  县纪委第六纪检监察组:13879598098

  靖安县应急管理局:0795-4658700

  (二)咨询电话

  0795-4658700

  本公告由靖安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靖安县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

  2.靖安县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靖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0月9日

  原始标题:靖安县关于补录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合同制队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jxjaxzf.gov.cn/jaxrmzf/tzgg/202510/bc31f8020f42446da090f6eb2b9537d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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