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红寺堡区属国有企业人事改革制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升国有企业治理能力和运营效益,结合企业发展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红寺堡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公平公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重点吸纳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职位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等详见《2025年红寺堡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聘用期限
红寺堡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聘期制),每届任期(聘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续聘)。首次聘任后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除劳动合同,合格者继续履职。
(三)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3.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统筹协调能力、科学决策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爱岗敬业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2025年红寺堡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应聘的须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5年7月1日前(含当日)取得。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等部门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5.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现役军人;
10.与招聘企业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
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资料到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楼二楼235办公室报名。
网上报名: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指定邮箱(hzzbgbs@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00-10月20日18:00
2.报名资料:需要准备提交的资料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执)业资格证、个人征信报告、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表、2022年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获奖情况等资历和业绩量化印证材料扫描件,其中《2025年红寺堡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声明处需手写签名捺印上传。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期进行,重点对报名人员填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查核对。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反馈缺少的内容,经提醒补充后仍不全的不予通过;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笔试
笔试设置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该比例时,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3:1,降低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减少名额或取消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行业及业务知识、管理知识与技能、政治素养、企业文化知识等。
3.笔试成绩: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
(三)资格复审
由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查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执)业资格证、个人征信报告、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2025年红寺堡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2022年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获奖情况等资历和业绩量化印证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组织面试
资格复审完成后,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面试事项通知到面试人员本人。面试前3个工作日内,因故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行业及业务知识、管理知识与胜任岗位要求的相关能力水平等。
3.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
(六)考察体检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招聘名额不高于2:1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对因特殊原因低于2:1比例进行面试且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面向社会公布。
1.考察:由领导小组成员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按岗位分别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岗位匹配度以及业绩量化复核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在综合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评分,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出每名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方法为:
综合得分=考试总成绩×60%+考察组评分×40%
2.体检:体检医院为县(区)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职位在考察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岗位递补及不予递补的情形
(一)递补情形
对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不予递补情形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领导小组审核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由区人民政府依法聘任。按照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求签订聘任合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证书资料等,应聘人员所在企业(单位)必须如实配合提交相应的资料。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且不予经济补偿。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建议人选公示(资格审查、资历和业绩量化、笔面试、组织考察、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公开招聘报名平台技术电话: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953-5081680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0953-5098091
联系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红寺堡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招聘(竞聘)领导小组
2025年10月9日
原始标题:红寺堡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hongsibu.gov.cn/xwzx/gsgg/202510/t20251009_5048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