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德宏梁河县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公告(13人)

2025-10-10 16:56:52 医疗卫生

  根据《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6年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发〔2025〕34号)、《中共梁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使用通知》(梁机编办准〔2025〕10号)文件精神,2026年卫生健康系统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13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招生计划一本专业及以上学历2024年、2025年、2026年优秀毕业生(未在编在岗,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科目无挂科)。

    (二)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毕业生。

    三、考核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四、考核步骤

    (一)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根据《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6年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发〔2025〕34号)、《中共梁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使用通知》(梁机编办准〔2025〕10号)文件要求范围、对象、专业条件,由考核招聘单位分别初选考核对象。

    (二)组织专家考核测评。考核测评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云人社发〔2023〕11号)组织实施,根据考核招聘单位制定通过的测评方案,由考核招聘单位组织测评专家组,严格按照测评方案,通过现场对初选的考核对象从所修学科的成绩、获奖情况、学校推荐就业意见、考生对测试病案的分析结果等方面进行测评,并填写《测评表》。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完成后,考核测评专家组向考核招聘单位工作组织汇报测评情况(包括每个考核对象的具体表现、特点、优势、测评成绩、考核测评组意见)。考核招聘单位工作组织根据考核测评情况,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一式三份。

    (四)资格复审。拟聘用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按照招聘单位所属行政区划到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五)考察及体检。考察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云人社发〔2023〕13号)实施,由考核招聘单位或考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云人社发〔2023〕12号)实施,由考核招聘单位或考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考核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人社部门审批并完善相关聘用手续。《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在本人档案、用人单位、人社部门各存1份。

    五、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考核招聘单位和考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选人主体责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好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考核招聘工作。同时,遵守考试纪律和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考核招聘工作须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测评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在考核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报名提交方式

  (一)网络报名: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24:00时,通过邮箱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须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按顺序扫描制作成PDF文档后,以文件名“报考岗位+姓名”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

    梁河县人民医院:lhxrmyy6161377@163.com;

    梁河县中医医院:lhxzyybgs@163.com;

    梁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97906826@qq.com;

    梁河县妇幼保健院:1223152755@qq.com。

    (二)现场报名:2025年10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4:00,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三)报名提交材料

    研究生: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在校期间所修学科的全部成绩单(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医、药、护、技师资格证,执业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本科生: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在校期间所修学科的全部成绩单(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高等院校录取批次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八、咨询方式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2-6161420;

    梁河县卫生健康局:0692-6161254;

    梁河县人民医院:0692-6161377,18088206331(段老师);

    梁河县中医医院:13578248185(寸老师);

    梁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7308822028(陈老师);

    梁河县妇幼保健院:18088189035(惠老师)。

  附件:附件:2026年梁河县卫生健康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73.0 KB)

  原始标题:2026年梁河县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dhlh.gov.cn/rsj/Web/_F0_0_6CNJIW7R7F9160EA3B3549F4AF.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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