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营口市青年就业见习公告

2025-10-21 13:32:10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青年就业群体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发挥就业见习的稳就业促就业作用。现将就业见习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见习对象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提出申请。

  三、申办要件

  1.见习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见习人员毕业证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

  四、见习期限

  3至12个月,具体见习期限按照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批准的见习岗位期限为准。

  五、见习待遇

  1. 见习单位须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发放每月不低于营口市最低工资标准60%的基本生活费。

  2.见习单位须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附件:附件:2025年就业见习岗位发布.xlsx (16.5 KB)

  原始标题:2025年营口市青年就业见习公告

  信息来源:https://rsj.yingkou.gov.cn/004/20251021/92f451da-aa25-4fbd-b0e9-d43c2e4cc9d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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