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楚雄永仁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公告

2025-10-23 17:05:58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永仁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熟悉相关行政执法领域业务,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

  (三)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具有本县户籍或者在本县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年满十八周岁、原则上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范围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

  (二)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工作人员,新兴领域从业人员,基层群众;

  (三)人民法院法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律师;

  (四)其他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

  三、工作职责

  (一)受邀参加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研、论证、座谈,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行政执法情况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等活动;

  (二)受邀参与行政执法监督重大问题研究;

  (三)受司法行政部门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反映企业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关系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政执法问题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监督建议;

  (五)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发现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存在明显违法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向司法行政部门反映,提供监督线索;

  (六)承担县司法行政部门委托或者安排的其他任务。

  四、聘任程序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选聘等方式,自荐(推荐)者,请登录“永仁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县司法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最新信息公开)或者关注“永仁政法”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永仁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推荐)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报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执法监督股,同时报电子版,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

  (二)审核批准

  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单位推荐人员和定向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提出拟聘人选,并向社会公示5天。

  (三)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拟聘人选,经县政府批准后正式聘任,颁发特邀监督员聘书,并向社会公告。

  五、聘任期限

  特邀监督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聘任期届满需要继续聘任的,按照《永仁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规定的程序办理;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可以对特邀监督员进行适当调整。

  六、其他事项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为义务性质,无工作报酬,由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行政执法机关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和物质保障。

  联系人:郑琼丽0878—6716155,邮箱:yrxzffzb@163.com。

  附件:附件:永仁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推荐)表.wps (23.5 KB)

  永仁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10月22日

  原始标题:永仁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yr.gov.cn/info/1621/2080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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