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30人)

2025-10-30 17:26:58 

  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不限;

  6.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于1979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衢江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qjq.gov.cn)和相关高校就业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预报名后还须参加现场报名,否则视作报名无效。

  (1)网上预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8日11:30。报考人员可填写《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1),以电子稿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8日(周六)9:00-11:30

  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每场次具体招聘计划视前期招聘情况予以调整,后续的专场招聘会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衢江区政府网及各专场招聘会相关高校的就业网发布的招聘公告。

  2.报名材料

  《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计算机及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荣誉及奖励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学习成绩单、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3.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核合格后采取面谈方式,就双方关心的问题开展交流洽谈,通过面谈方可入围签约。

  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本科的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含3倍)开考。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1)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入围成绩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2)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水平”等相关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入围下一环节。

  (四)签约

  招聘单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签约对象确定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面试当场当天)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否则视作放弃签约资格。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1.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色盲、色弱等色觉异常人员体检不合格。

  3.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考核

  1.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2.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考核的视作放弃。放弃考核或未通过考核的,取消聘用。

  (七)聘用

  1.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衢江区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2026年9月30日前,不能向衢江区卫生健康局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对象需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至少在聘用岗位服务5年(不含试用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未满服务期限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人才可享受我区人才政策,具体政策可电话咨询各报考单位。

  (二)未尽事宜由衢江区卫生健康局会同衢江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570-3838977。

  附件: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9日

  原始标题: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qjq.gov.cn/art/2025/10/29/art_1229852454_59034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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