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宿州市立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人)

2025-10-31 13:40:15 医疗卫生

  为进一步加快精神科、眼科学科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精神专业医师、眼科医师和心理治疗师各1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及需求人数等,详见《宿州市立医院2025年度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执业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4、身心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资质及专业能力要求

  根据岗位类别不同,具体岗位资质及其他要求如下:

  1、精神科医师: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副高级证书执业范围需注册为精神卫生专业;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主任医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2、心理治疗师: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治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有连续规范心理治疗专项培训经历者优先。

  3、眼科医师: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能熟练开展如白内障、青光眼、眼底病等眼科手术。

  以上年龄周岁计算均以2025年10月1日开始计算,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宿州市立医院网站、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及招聘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14日17: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根据报名情况,结合医院工作需要,适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组织考试。

  2、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填写《宿州市立医院2025年度社会招聘医护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名材料

  (1)《宿州市立医院2025年度社会招聘医护人员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个人简历(自荐材料)。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6)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工作经历证明。

  (8)其他相关材料(能反映个人学术地位、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等佐证材料)。

  4、报名方式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统一扫描后按顺序一次性压缩打包发至报名指定邮箱:rsk3040405@163.com。邮件标题为“本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学历+职称”。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1日17:00。

  资格复审地点:宿州市立医院北区后勤保障楼人事科815室。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材料:

  1、网上报名填报的《宿州市立医院2025年度社会招聘医护人员资格审查表》打印件及个人小2寸免冠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个人简历(自荐材料)。

  7、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工作经历证明。

  9、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完整;个人学历学位对应专业应与岗位需求专业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测试及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行为表现等方面。

  1、医师岗位招聘实行临床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加成比例按照6:4进行计算。

  2、心理治疗师岗位招聘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不同岗位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临床医师岗位: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100分,加成计算结果按照6:4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线为70分;如果应聘人员和岗位需求不足1:2的比例,面试合格线定为75分。

  (2)心理治疗师岗位: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如果应聘人员和岗位需求不足1:2的比例,面试合格线定为75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及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组织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拟录用对象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全面进行调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及个人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立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来院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完成执业注册变更,否则视为弃权。录用后服从医院安排,符合周转池事业编制入编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九、有关说明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7-3040405、2601808(宿州市立医院人事科)。

  附件:附件2 宿州市立医院2025年度社会招聘医护人员资格审查表.docx.docx (16.2 KB)

  附件:附件1 《宿州市立医院2025年度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xlsx (10.7 KB)

  2025年10月30日

  原始标题:宿州市立医院2025年度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sz120.net/list/4832/36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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