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晋城市阳城县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公告(2人)

2025-11-01 14:28:25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组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25〕4号),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常态化做好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拔招录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晋组通字〔2024〕20号)以及《晋城市2025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阳城县2025年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工作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着眼于增强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择优选用原则,从政治可靠、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专项招聘一批比照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人员,切实打通村党组织书记上升通道,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真正树立关心关爱基层干部、面向基层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招聘对象

  全县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不含选派到村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和招聘到村工作大学生。

  三、招聘岗位

  招聘2名村党组织书记比照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

  四、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满足基本条件和相应的其他资格条件且不存在列明的不得报考情形。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群众公认度高;

  3.熟悉基层党务、政务、事务工作,懂经营、会管理、有能力,能够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

  4.善于农村基层治理,能够做好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和谐稳定;

  5.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一般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5年以上且目前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

  7.2025年动态调整后星级评定结果为2星及以上;

  8.50周岁及以下(1974年10月以后出生);

  9.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三龄两历”存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近3年因涉黄涉毒涉赌受到行政处罚的;

  4.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尚未调查清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仍在影响期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在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要任务中拒不执行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9.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

  10.任职期间所在村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1日—11月6日。报名地点:各乡镇党建办。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低于此比例的将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1.乡镇初审。乡镇党委对村党组织书记报名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给出明确意见,经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乡镇党委公章后,报县委组织部。

  2.资格联审。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政法、统战、农业农村、信访、公检法等部门,按照资格条件进行部门联审,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1.业绩考核。通过“实地查验+民主测评”的方式对村党组织书记业绩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实地查验成绩占70%、民主测评成绩占30%。业绩考核工作开始前组建评委团,由政治素质高、熟悉农村工作、群众公认的人士组成。实地查验由评委团采取调阅资料、个别谈话、现场查看等方式,评定实地查验成绩。民主测评由评委团采取谈话测评、会议测评等方式,了解村党组织书记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综合评定民主测评成绩。参加测评人员应包括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村组干部、农村党员、村民代表、群众等人员。

  2.成绩认定。如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相同,首先以实地查验成绩排名先后;如实地查验成绩仍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环节,择优确定比照核定报酬人选。

  (四)考察。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围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情况,深入实地了解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等情况,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有群众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影响招聘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同时将结果逐级报市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备案。

  六、相关要求

  (一)严格招聘程序。乡镇党委要把好“第一道关口”,准确掌握招聘工作要求,了解本乡镇符合报考条件人选情况,认真审核村党组织书记报考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防止不符合条件人员通过弄虚作假蒙混过关、骗取资格。

  (二)严肃招考纪律。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徇私舞弊、跑风漏气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规范后续管理。比照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的,应继续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如不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不符合有关政策要求时,报酬待遇暂停发放。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对新聘用人员严格管理,试用期为1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附件:报考须知.docx (11.5 KB)

  附件:阳城县2025年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报名表.xlsx (11.0 KB)

  附件:承 诺 书.docx (16.3 KB)

  中共阳城县委组织部       

  2025年10月        

  原始标题:阳城县2025年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yczf.gov.cn/zwgk/gsgg/202510/t20251031_22804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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