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1名)

2025-11-05 15:17:57 公益性岗位

  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保基本”作用,结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与相关管理规定,提高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遵循“按需设岗、以岗定人、总量控制”的原则。结合工作需求,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红河州户籍或居住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红河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3.持有《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进行过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已做就业困难认证,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条即可。)

  (1)“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满一年以上的;

  (3)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满一年以上的;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登记失业满一年以上的;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且登记失业满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违法行为记录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城镇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满两次或安置期满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同等条件下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现(退)役军人家属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

  业务科室综合业务岗

  (二)薪酬待遇

  1.基本工资2600元/月+队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100元+岗位津贴300元/月+绩效(含社保应缴个人部分)。

  2.按照相关规定,单位承担聘用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须单位缴纳的部分。

  (三)工作内容

  业务科室综合业务

  (四)工作要求

  1.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重大疾病;

  2.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有统计调查相关专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3.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写作、组织协调能力,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善于沟通,工作责任心强,团队意识强。

  (五)工作地点

  红河州行政中心C区

  四、招聘(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3日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简历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彩色扫描电子版;

  3.本人毕业证原件彩色扫描电子版;

  4.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照电子版1张;

  5.本人《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扫描电子版。(注:报名所需材料请按以上要求提供,注意本人联系方式是否提供完整,报名材料不规范一律不予考虑。)

  (二)报名方式

  请下载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并附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或图片),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QQ邮箱:399807823@qq.com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公益性岗位报名材料加本人姓名。

  六、面试、笔试、体检

  (一)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聘用

  (一)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一年一聘)。

  (三)联系方式

  刘老师0873—3730443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九、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负责解释。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

  2025年11月4日

  原始标题: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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