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昌吉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名)

2025-11-08 15:01:16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昌吉州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身份),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昌吉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具体详见《昌吉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年满十八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在昌吉州范围内有公安工作经验的,需要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7.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九)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4.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及考察、公示和聘用。招聘单位可以根据招聘需要对招聘程序进行适当调整。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11月21日,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进行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要求:需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历认证需提供材料: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中国人民银行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以上材料均需上传原件。

  报名咨询电话:0994-2506137

  (二)资格审查

  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信息和证件材料进行确认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的处理。

  (三)笔试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后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为主,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40%),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试

  按照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项目为4×10折返跑、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纵跳摸高。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不合格情况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同时进行等额递补。

  (五)面试

  面试按照职位招聘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申请复查的,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七)政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掌握考生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八)公示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昌吉公安”微信公众号及中国新疆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十)开展岗前培训

  由昌吉州公安局对新入职警务辅助人员组织实施岗前培训工作。

  五、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1.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报名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对违反考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4.请各位报考者保持报名时所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因报名所填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公告》由昌吉州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昌吉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昌吉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昌吉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2025年11月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昌吉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10.6 KB)

  附件2:昌吉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26.0 KB)

  附件3:昌吉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docx (35.4 KB)

  原始标题:昌吉州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xjrc365.com/recruitment/recruit/job/notice/detail/index/b82801f3afa5a5e072cfdddbb363a4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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