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株洲市渌口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公告

2025-11-14 13:50:52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5〕10号)文件要求,现将株洲市渌口区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就业困难认定的下列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2.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失业的残疾人员;

  5.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业的农民;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3.违规取得公益性岗位资格的;

  4.另找他人顶替岗位工作的;

  5.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话报名预约、用人单位面试决定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的人员可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在约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用人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区人社局备案。区人社局按规定履行资格审验、公示、审核等工作程序后,指导用人单位与拟聘用对象完善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时间组织上岗。

  参加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前完成就业困难认定。

  三、招聘计划

  共1个,见附件2。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面试)时间:2025年11月14日—11月21日。

  2.面试地点:渌口区用人单位(见附件2)。

  五、工作待遇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

  六、要求

  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好人员上岗资格初步筛查,严禁设立年龄、性别等歧视性条件,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七、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二)监督举报方式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731-27560807

  附件:1.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docx (17.6 KB)

  2.附件:株洲市渌口区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四).docx (16.1 KB)

  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4日

  原始标题:株洲市渌口区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公告(四)-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http://www.lukou.gov.cn/c18458/20251114/i2444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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