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平顶山市市直公益性岗位招募简章(第二批)

2025-11-14 15:18:14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兜底安置工作,进一步深化就业帮扶力度,保障困难群体就业权益,结合平顶山市直机关单位服务需求,2025年市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募。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在平顶山辖区内登记失业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能够完成工作任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四)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六)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报名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月19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和顺路105号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和认定类型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附1张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为规范报名秩序,请报名人员填好表格后进入大厅报名。

  三、招聘办法和待遇

  按照“先特困后困难、先本科后专科,专业对口优先”的原则,根据报名情况,统一调配,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使用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与补贴期限一致;实行劳务派遣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就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不低于3150元(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事宜,详询属地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

  汝州市人社局0375-6030007

  舞钢市人社局0375-8181186

  宝丰县人社局0375-6515905

  郏县人社局0375-5176908

  鲁山县人社局0375-7233036

  叶县人社局0375-8058007

  新华区人社局0375-2288106

  卫东区人社局0375-3992827

  湛河区人社局0375-2266138

  石龙区人社局0375-7069617

  高新区人社局0375-3998019

  示范区人社局0375-2667691

  平顶山市人社局:0375-2978818

  0375-2978878

  监督电话:0375-2979991

  附件:1.2025年第二批市直公益性岗位招募信息表.xlsx (11.7 KB)

  2.报名表 .doc (34.5 KB)

  2025年11月13日

  原始标题:平顶山市2025年市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招募简章

  原始链接:https://rsj.pds.gov.cn/contents/13462/727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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