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黔人社发〔2021〕21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观山湖区百花湖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乡村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观山湖区百花湖镇2025年11月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要求
1、热爱祖国,有爱心,有高度责任感,拥护中国共产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4、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5、身体能够适应所从事的工作。
二、招聘条件
1、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稳定就业的乡村常住人口,主要包括以下类别: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劳动力、持《残疾证》的劳动力、乡村大龄劳动力(女年满45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劳动力)、其他类型乡村就业困难人员。
2、年龄要求:新聘用人员不超过60周岁。
三、岗位设置
1、本批次计划招聘人数:4名;
2、岗位名称: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协管)
3、工作内容:公共就业服务相关工作。
4、工作地点:观山湖区百花湖镇下辖村(居)
四、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协管)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600元/月标准执行,用人单位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五、报名方式
1、联系电话:84280799(雷洋);
2、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
3、报名材料投递邮箱:2480441262@qq.com;
4、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
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4日
原始标题:观山湖区百花湖镇2025年11月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原始链接:https://www.guanshanhu.gov.cn/xwzx/tzgg/202511/t20251114_88946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