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号)、《日照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日人社规〔2024〕1号)和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相关文件规定,结合五莲山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25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及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以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家庭成员。在符合上岗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将农村大龄人员上岗年龄放宽至67周岁。
同时,允许将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正常缴纳企业职工社保、公职人员、已享受退休待遇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以及公司法人、股东、理事、企业出资人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未享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经五莲山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研究通过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一经发现按照申报材料虚假失实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安置对象上岗后,
亲属成为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补充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
(五)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名称、数量及职责
本次共招聘13个岗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2个,乡村公益性岗位11个,各岗位具体招聘数量见附件。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
(1)岗位数量:2个。
(2)岗位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热衷于服务基层,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正常开展工作。
(3)岗位职责:负责做好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工作;做好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外出农民工统计、就业创
业政策宣传等工作。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协助做好其他
工作。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1.治安巡逻岗
(1)岗位数量:8个。
(2)岗位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念,遵纪守法;常住本村,对本村人熟、地熟、情况熟,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无重大身心疾病、无重大生理缺陷,能正常开展工作。
(3)岗位职责:辅助开展好掌握社情民意、采集基础信息、化解矛盾纠纷、收集信息线索、排查消防隐患、组织群防群治、协控治安要素、治安巡逻防范等工作职责。协助做好交通安全劝导,阻止行人乱穿马路,劝导车辆礼让行人,提醒非机动车人员戴好头盔,维护好交通秩序,引导文明出行。
2.护林防火岗
(1)岗位数量:3个。
(2)岗位要求: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工作认真负责,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做好巡山护林工作,制止野外违规用火,参与火灾应急扑救;监督管护区域内的林木凭证采伐,制止滥伐盗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做好森林病虫害和野生动物调查,协助开展好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监测管理等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汇报,并参与整治,以及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岗位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开发、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县级审批、签订协议、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其中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到所在村委报名;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到五莲山省级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部报名(五莲山兰陵路1号)。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关认定材料;残疾人需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离婚证、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承诺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及聘用
对申请报名城乡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五莲山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或村居根据报名申请审核情况,结合城乡公益性岗
位职责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本辖区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公示3天后确定上岗人员名单。经村居汇总并填写审查意见后由五莲山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复审,复审通过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劳务协议,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五、日常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并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一)自然退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五莲山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督促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五莲山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清退,被清退人员1年内原则上不进行再次安置。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六、岗位待遇保障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
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实行政府补贴,包含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标准按照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含社保个人承担部分),按月发放到本人社保卡账号。
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与就业困难人员从事普通、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
乡村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实行政府补贴。依据岗位类型、劳动强度、经济发展水平发放岗位补贴,并实行绩效考核制,按月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发放,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上级有关城乡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七、其他
(一)工作时长和工作地点由五莲山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村居和各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类型、劳动强度灵活机动设
置。
(二)报名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并追回相关补贴。
本公告由五莲山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5407387
监督电话:0633-5407387
附件请点此下载附件:1.2025年度五莲山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2.2025年度五莲山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3.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
4.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承诺书
五莲山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6日
原始标题:五莲山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wulian.gov.cn//art/2025/11/16/art_32413_103734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