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切实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闽侯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闽侯县公安局招聘辅警89名,具体岗位及要求等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查看。

三、工作职责
参与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警务辅助工作,辅警需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需参加夜班、周末轮值等。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福建省内户籍人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满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在1990年11月20日至2007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
(4)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考日前取得。报名期间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身心健康,体态端正,无纹身、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适应夜间轮班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剂;
(7)上岗前应解除与其他任何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曾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家庭成员、主要关系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9)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10)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11)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12)因个人原因在我局辞职未满1年的(自批准辞职之日起至报名当日);
(13)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工资待遇
辅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给予保障,根据岗位、层级不同,工资收入每月在3500元至4500元之间不等。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由公安局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六、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1日-11月27日的工作日(不含周末)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附属楼一楼)
(三)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报名表1份(文末二维码扫码下载);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可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
4.本人持有的有效资格证书、驾驶证等各类技能证书复印件1份;
5.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人员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照片1张;
7.可根据需要另附个人简历、成果作品等材料。
(四)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由闽侯县公安局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退役士兵报名的,应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应聘者可根据需要另附个人简历、成果作品等材料。
七、招聘流程
招聘程序含报名、资格审查、体测、笔试、面试、政治考察、体检、公示及录用。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1.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报名条件,逐一初审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并反馈考生。
2.体测
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身体素质能力,必考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巡特警反恐大队岗位另加考“纵跳摸高”、“俯卧撑”。
女生测试必考项目:女子800米跑,成绩≤4'45"为合格;
男生测试必考项目:男子1000米跑,成绩≤4'50"为合格;
男生测试加考项目:纵跳摸高,成绩≥2.65米为合格;
男生测试加考项目:俯卧撑,成绩≥20个为合格。
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必须填写《体能测试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等损伤,由本人承担。
3.笔试
体测合格考生进入笔试环节,笔试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知识,范围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内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4.面试
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人员。面试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5.政治考察
通过体测、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出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开展政治考察,考察按照辅警政审背审有关规定执行。
6.体检
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所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自理。
7.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作为拟录用人员,在县公安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八、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时需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名岗位条件的方可报名,报名者须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经核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考生进入考察、体检、聘用等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提出放弃等情况的,一年内不得报考闽侯县公安局辅警招聘考试。
3.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4.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闽侯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闽侯县公安局政工室0591-22063601
附件:闽侯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二维码查看)

原始标题:闽侯县公安局2025年第9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NZKEohNIBRfCNE0cb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