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物理学院行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行政专员岗位1名
二、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院人事相关工作。
(二)负责做好学院办公室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三)协助完成办公室文档资料整理工作。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原则上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严谨,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接收简历。应聘者请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个人简历及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同时发送到以下两个报名邮箱rczx@zzu.edu.cn和haihuirenzi@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毕业院校+姓名+联系方式”,例:“行政专员+郑州大学+张三+13903710000”。
2.邮件内容须按照《报名材料》(附件1)提交一份pdf扫描件,材料提供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及考核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被通知考核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询报名邮箱所反馈信息。如因个人通讯方式变更、未及时查收邮件或电话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参加考核,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应聘。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硕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硕阶段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a.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证明;
b.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c.业绩成果简介;
d.岗位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五、体检聘用及派遣
(一)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人员招聘。考核通过人员由郑州海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与郑州海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郑州大学人事部备案后,派遣至郑州大学物理学院工作。
(二)拟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按照合同履行职责。试用期满经郑州大学物理学院考核不合格者,派遣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拟录用人员如在职,须在入职前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离职证明、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等),确认其与原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税前工资:6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具体面议。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770921
郑州大学物理学院
郑州海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原始标题:郑州大学物理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zzu.edu.cn/info/1442/871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