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阿克塞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5-11-25 10:53:49 公益性岗位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经办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4号)文件精神,经阿克塞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申请,阿克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事务中心中心审核,现将2025年12月行政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进行公布,所有聘用岗位服务期为三年。

  一、招聘范围:本县户籍,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且主动在人社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

  2.“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3.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或者《残疾军人证》的城镇常住人口。

  5.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判断就业6个月后是否仍未实现首次就业,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三、招聘目录:
 

序号

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

数量

薪资

备注

1

县政协办公室

办公室辅助岗位

1

1960

 

2

县委组织部

(老干部活动中心)

安保岗位

2

1960

 

3

县委社会工作部

办公室辅助岗位

2

1960

 

4

团县委

办公室辅助岗位

1

1960

 

5

县妇女联合会

办公室辅助岗位

2

1960

 

6

县总工会

综合办公室辅助岗位

1

1960

 

7

县残疾人联合会

办公室辅助岗位

1

1960

 

康复协调员

1

1960

 

综合办公室辅助岗位

1

1960

 

8

红柳湾镇人民政府

道路劝导员岗位

4

1960

 

9

阿勒腾乡人民政府

办公室辅助岗位

1

1960

 

10

阿克旗乡人民政府

民政工作辅助岗位

1

1960

 

保洁岗位

2

1960

 

11

县团结社区

办公室辅助岗位

1

1960

 

12

县金山社区

保洁岗位

2

1960

 

办公室辅助岗位

3

1960

 

13

民主社区

办公室辅助岗位

1

1960

 

14

新村社区

保洁岗位

2

1960

 

1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辅助岗位

1

1960

 

16

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综合办公室辅助岗位

2

1960

 

17

县卫生健康局

综合办公室辅助岗位

2

1960

 

1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室辅助岗位

1

1960

 

19

县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室辅助岗位

3

1960

 

20

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水管员岗位

3

1960

 

21

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

动物协检员

6

1960

 

22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办公室辅助岗位

1

1960

 

23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办公室辅助岗位

2

1960

 

24

县档案馆

办公室辅助岗位

2

1960

 

25

县旅游景区管理处

景区绿化养护岗位

1

1960

 

 

合  计

53

 

  四、报名地址:阿克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事务中心(县人社局3楼302室)进行政策咨询和资格审核。

  五、联系人:努尔古丽 联系电话:15095650061

  阿克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4日

  原始标题: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akesai.gov.cn/akshskz/c100286/202511/602b80c0b2a74619925976e42738917c.s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