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邢台市宁晋县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2025-11-28 15:37:03 

  根据2025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新一批就业见习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时间为准)。

  (二)16-24岁失业青年(上岗时不得超过24周岁,以身份证时间为准)。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在校生身份,包括全日制在读或未取得毕业证的,专接本或考研已录取的;登记工商执照的(含注销);在企业参加社保或担任职务的;参加过青年就业见习的;其它政策不允许参加青年就业见习的人员。

  二、见习期限

  见习期3-12个月,符合条件人员只能参加一次见习。

  三、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提供不低于宁晋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程序

  采取“线上报名+线下资格复核”的程序,通过复核后方可正式上岗。

  (一)线上报名。12月1日至7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登录手机“河北人社”APP,在首页点击“更多服务”,选择“就业创业-创业服务-就业见习岗位申请”,按见习单位全称搜索并选择见习岗位(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结合实际选择人员类别(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每人限报一个见习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二)岗位对接。12月8日至10日,见习单位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视情组织面试,确定是否录用,指导拟录用人员准备复核材料。

  (三)线下复核。12月11日至15日,见习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带拟录用人员到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邢台市就业见习申请表》《邢台市就业见习人员承诺书》各1份(见附件);《就业创业证》(须为失业登记状态)电子证打印件1份。

  2.身份证与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一寸蓝底照片1张;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无社会保险证明(“河北人社”APP工伤、失业、养老保险查询截图),无营业执照证明(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下载营业执照、投资任职情况查询截图)。

  3.离职证明或离职协议书复印件1份(仅16-24周岁失业青年需要提供)。

  附件1:宁晋县就业见习岗位统计表.xlsx (10.5 KB)

  附件2:邢台市就业见习申请表.doc(24.0 KB)

  附件3:邢台市就业见习人员承诺书.doc (24.5 KB)

  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8日

  原始标题:关于就业见习网上报名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ningjin.gov.cn/rlzy/news_view.asp?NewsId=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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