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昭通市绥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通告

2025-12-02 10:44:49 公益性岗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绥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三、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烈士陵园门卫(管理人员)1名

  (二)工作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绥江县烈士纪念实施保护管理制度(试行)》、《绥江县烈士陵园值班值守制度》等开展工作;

  2.负责看护园内所有烈士纪念设施、建筑物及有关财物;负责园内水、电、音响设备、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园内卫生干净整洁、园内绿化带枝叶修剪以及杂草、杂木、垃圾清除;

  3.负责园区内外的治安管理;

  4.完成行政主管部门或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事务。

  四、岗位要求

  (一)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服从管理,能保守工作秘密。

  (四)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五)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公益性岗位累计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八)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五、福利待遇

  试用期1个月,薪资待遇1870元/月。转正后签订聘用协议并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协议。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通过网络渠道公开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求职人员通过现场报名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开展资格复审。

  (四)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5日。

  (二)报名所需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绥江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及所填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书、项目等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一寸证件照片1张。

  (三)报名地点:绥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15办公室(民政局综合大楼215室)。

  咨询电话:0870—7625610。

  附件:绥江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20.2 KB)

  绥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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