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2025-12-13 08:52:23 

  因工作需要,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攀枝花市内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沟通协调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熟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违纪违法或受过刑事处罚记录史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攀枝花市西区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攀枝花市西区格萨拉大道38号附1-1二楼207)现场报名。《报名信息表》填写要求内容完整、真实,否则视为无效。

  (二)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8日,早上8:30-12:00,下午3:00-6:00。

  (三)资格审核: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及简历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考试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五)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地点: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管理

  (一)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由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的临聘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续聘。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攀枝花西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聘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标准执行。

  (二)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三)享受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0812—3312388

  咨询电话: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12—3864646

  附件: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40.0 KB)

  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2日

  原始标题: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www.pzhsxq.gov.cn/zwgk/gsgg/102593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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