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35名)

2025-12-13 14:01:06 社区工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治理,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拔一批思想品德好、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35人,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岗位20人,面向在开发区服务的项目人员定向招聘15人。

  其中,项目人员具体包括:

  1.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2.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募的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

  3.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工作能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22日(不含)至2007年12月22日(含)期间出生;

  4.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专业不限,其中普通岗位要求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5.具有通辽市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22日(不含)。项目人员和配偶一方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人员、聘用人员)不限户籍;

  6.项目人员中三支一扶、社区民生人员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公益性岗位人员须在开发区服务满3年,尚在服务期内且距服务期满不足半年的项目人员可先允许参加报名;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说明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当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有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后续相关环节通知、公告、公示等均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kfq.tongliao.gov.cn/)和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http://www.bfrsks.com)上发布,不再以电话、短信及邮件等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及时仔细阅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缴费时间

  1.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http://www.bfrsks.com/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00—12月26日17: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20: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7日12:00。

  3.报名流程

  (1)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者填报虚假信息和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信息和报考岗位。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通过报名步骤缴纳报名费,即视为完成报名。考试收取考试费用70元/人(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

  系统生成笔试准考证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来电登记(技术咨询电话)后15个工作日,退费方式原路返还。笔试缺考人员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4)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环节需提供《考生报名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书所列内容。

  (5)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职)、专科、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以及取得的学历、学位情况。

  (7)相关证书:须详细填写相关证书取得时间及专业。

  (8)工作经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4.资格初审。资格审核工作在网上组织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考生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须填写相关信息,漏填的不予加分。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届时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和报名网站通知,笔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应聘人员需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三者有其一即可)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5.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在报名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未达到3:1的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需复印在一页);

  (4)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项目人员服务证书或证明文件及复印件1份;

  (7)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8)配偶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在岗证明并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材料取得时间均为2025年12月22日前(不含),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50元。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三者有其一即可)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缺考人员不予退费。

  3.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时,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

  加分政策:具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按照相应层级,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3分。

  5.考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在报名网站查询。

  (五)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在指定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对应聘人员申请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专班办公室牵头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是否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公开招聘专班集体研究决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通过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1.选岗:拟聘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及各街道需求计划选择工作社区。

  2.按照选岗结果,拟聘人员与开发区各街道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签订续聘合同。聘用结果报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备案。

  3.薪资待遇按照《开发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4.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5.项目人员符合服务期及考核要求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九)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递补1次。

  公示结束后,所有参加开发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用的人员,按照所报考岗位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均纳入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自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起半年内,因本次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辞职、辞退等情形导致人员流失、岗位空缺的,统一从开发区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中补录,补录时仍需具备招聘条件中全部要求且总成绩不低于60分。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用人单位补录意见组织实施补录工作。按照报考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本岗位递补人员不足时,统一从开发区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中按所有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补录工作按照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递补人员按照空缺岗位直接递补。

  应聘人员务必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预留电话的畅通,应聘人员所填写的电话号码因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严格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格而发生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2025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布。

  咨询电话:0475-8629039(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45 0471-5186976

  附件: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需求表.xls (17.5 KB)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12月12日

  原始标题: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kfq.tongliao.gov.cn/xwzx/tzgg/202512/t20251212_1021312.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