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榆林佳县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招聘公告(12人)

2025-12-18 12:07:23 

  在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和浙江省湖畔魔豆公益基金会的支持下,在佳县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佳县卫生健康服局指导佳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于2025年11月成立佳县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正式启动支持佳县0-3岁婴幼儿家庭的照护服务工作,引导家长科学照护0-3岁婴幼儿,普及和加强婴幼儿家长的养育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发展幼儿潜能。

  目前佳县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已经完成初期规划,将于12月底建设2个养育中心(又称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和1个托育中心,为全县0-3岁婴幼儿及家庭提供服务。按照项目建设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职养育师6名和全职育婴师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佳县县城区域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养育师6人:应聘人员可根据养育中心地点就近报名

  南湾养育中心3人,工作地点:南湾小区佳县托育中心

  城南养育中心3人,工作地点:佳县第二幼儿园附楼

  育婴师6人:

  南湾托育中心6人,工作地点:南湾小区佳县托育中心

  三、 岗位职责

  养育师的工作角色是婴幼儿照养人的支持者和陪伴者。经过培训后,主要工作是按照专业的服务体系,支持照养人学习亲子互动活动的方法和技巧,提升照养人和婴幼儿的亲子互动质量,改善照养人养育观念和养育行为,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和健康成长。

  育婴师的岗位职责是为入托的婴幼儿提供婴幼儿日常生活照料,包括喂养、盥洗、排便训练和睡眠照护等。并根据0-3岁婴幼儿发展规律,设计并实施适宜的游戏活动,促进其早期能力发展。落实托育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密切关注婴幼儿活动状态,及时预防和处理突发安全事件。

  四、 招聘条件

  养育师招聘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婴幼儿照护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

  2.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综合能力优秀者可放宽学历要求;

  4.热爱婴幼儿相关工作,有耐心,沟通能力强,有较强服务意识;

  5.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

  6. 从事过婴幼儿照护、早期教育类工作经验者优先。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

  育婴师招聘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托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

  2.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综合能力优秀者可放宽学历要求;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等相关专业优先。

  3.持有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保育员(中级及以上)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优先;有婴幼儿托育机构、早教中心或幼儿园工作经验优先;

  4.熟悉《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及婴幼儿发展心理学知识,具备独立设计和组织婴幼儿活动的能力

  5.性格温和耐心,亲和力强,善于与婴幼儿及家长沟通;

  6.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能适应托育中心工作节奏。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有意向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直接报名即可。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

  3.所需材料(后续招聘考试现场补交):

  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综合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最终成绩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评定。

  (三)健康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在佳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签订合同

  考试、体检均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六、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

  养育师工资待遇:

  1. 基本工资

  月度基本工资为1800元/月。工作满2年后可申请晋升星级养育师,基本工资每升一级增加100元/月。

  2. 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参考范围0-1000元/月,根据服务的家庭数量、课程数量和课程质量进行考核和发放。

  3.其他福利:

  入职即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基本工资中扣除;除五险外,为员工补充缴纳商业保险;

  发放高温和取暖补贴;

  单位其他福利:节日福利品(春节、端午、中秋)、生日福利、员工团建活动等;

  每年享受6天带薪年假,入职每满1年增加1天,10天封顶;

  国家法定节假日。

  4.工作时长: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6小时。

  育婴师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

  月度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

  2.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参考范围0-1000元/月,根据服务的婴幼儿数量、开展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和发放。

  3.其他福利:

  入职即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基本工资中扣除;除五险外,为员工补充缴纳商业保险;

  发放高温和取暖补贴;

  单位其他福利:节日福利品(春节、端午、中秋)、生日福利、员工团建活动等;

  参照事业单位员工享受年假及法定假期;

  4.工作时长:和幼儿园保持一致(没有寒暑假),周末双休。

  七、招聘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的监督。

  2.招聘工作及招聘结果由浙江省湖畔魔豆公益基金会和佳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共同负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招聘工作。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浙江省湖畔魔豆公益基金会和佳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

  详情咨询: 马老师13488445918

  佳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原始标题:佳县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服务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sxjiaxian.gov.cn/xwzx/gggs/202512/t20251217_2061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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