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全国第四次中药普查甘肃省试点工作技术依托单位、科技部“中医药防治慢性病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
学校为甘肃省高水平新医科建设高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入选甘肃省高水平“新医科”建设专业,医学信息工程专业入选甘肃省高水平“新工科”建设专业。有医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等7个学科门类,建成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1个、省级一流特色学科(A类)3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甘肃省高校重点学科2个、甘肃省医疗卫生重点学科9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39个。开设本科专业35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0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0门。
学校现有教学机构16个,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6所、实践教学基地150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权。
按照学校“1136”战略布局和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诚邀优秀博士人才加盟我校。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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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专业 |
学历学位 |
计划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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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Y2025401 |
教学科研 |
专业技术十级 |
化学0703 |
博士研究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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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Y2025402 |
教学科研 |
专业技术十级 |
中药学1008 |
博士研究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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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Y2025403 |
教学科研 |
专业技术十级 |
临床医学1002/1051 |
博士研究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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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Y2025404 |
教学科研 |
专业技术十级 |
生物学0710 |
博士研究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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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Y2025405 |
教学科研 |
专业技术十级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
博士研究生 |
1 |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严谨的治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
3.年龄为1985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
5.身体和心理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要求。
6.教育背景或研究方向须与引进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7.具有本专业、岗位所需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应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承担科研任务。
8.具有发展潜力,在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方面有独到见解或研发创新能力。
9.暂无引进计划但业绩成果突出的其他专业优秀博士可另行联系。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1.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2.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入职后内聘副教授职称,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
3.特别优秀者,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4.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安家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5.入校后可参加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合作的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6.安家补贴、科研启动金以个人取得的业绩为兑现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甘肃中医药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甘肃中医药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并将上述附件、本人简历、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代表性成果扫描件及其它证书或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我校邮箱(gszyrsk@163.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博士+姓名+专业+毕业院校”。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后五个工作日内学校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学校开具的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原件及扫描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及扫描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核
1.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以电话和邮件形式通知。
2.考核包括专业能力(试讲、实验技能、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学校设定7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核前通知应聘人员,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四)体检和心理测评
1.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验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学校安排应聘人员到其他三甲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心理测评。心理测验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心理测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查询应聘人员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作进一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及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核、体检、心理测评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
2.公示及聘用。按相关规定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并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五、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监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31-5161024
六、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师老师
咨询电话:0931-5161038
邮箱地址:gszyrsk@163.com
七、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邮箱,并保持通信畅通,取消手机短信拦截,因本人填报邮箱地址、手机号码有误造成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后果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甘肃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5年12月19日
原始标题:甘肃中医药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第二期)
信息来源:https://www.gszy.edu.cn/reception/notice/detail/me2025121911080709329719048416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