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5-12-24 09:52:33 

  因工作需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的辅警不具有司法警察身份,是在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检察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共5名(男性3名、女性2名),职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的操作等基础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要求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听力障碍、无色盲色弱,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重大疾病及精神病史);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7.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招聘职位表》中设置的其他条件;

  8.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被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辞退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8.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优先招聘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在考试成绩排名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报名地点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6楼605室,咨询电话:0839-3240110。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在报名时提交《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退伍军人可同时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资料原件仅供现场审核,交复印件1套。

  (四)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招聘情形的,取消其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通过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择优录取。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组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以上三项内容均通过测试的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六、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考察内容:一是政治考察。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察对象的政审意见。二是信用考察。由考察对象提供个人征信记录。因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等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市检察院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警务辅助人员入职后与市检察院签订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十、成绩有效期

  本次公开招聘体能测试结果及面试成绩有效期保留至本单位下次启动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成绩有效期间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履行相应招聘程序。

  十一、相关待遇

  按照政策规定缴纳社保,缴存公积金。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30.5 KB)

  2.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30.5 KB)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2月23日

  原始标题: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s://gypta.e21cn.com/newsDetail/7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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