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扬州市广陵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5-12-25 11:16:49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广陵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5年扬州市广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6日至2007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

  (六)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七)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yzglq.gov.cn/xwzx/ztzl/yzsglqsydwgkzp/index.html)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5年12月26日09∶00-12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12月26日09∶00-12月30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yzglq.gov.cn/xwzx/ztzl/yzsglqsydwgkzp/index.html)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学位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须对报名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12月29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3)关于招聘条件中要求“2026年毕业生”的岗位,以下人员可以应聘:

  ①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且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的岗位。

  ②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的岗位。

  (4)本《公告》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除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可以放宽到2026年8月31日外,均须在2025年12月29日及以前具备。

  3、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无法补充资格审查相关要素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政治素养和综合能力,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50分。

  2、笔试时间:2026年1月10日上午。笔试考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名单公布后截止。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采用百分制计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入围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实施。因考察不合格、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页面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并按广陵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相关规定管理。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本次招聘后,按1:4的比例建立人才备用库,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可在人才备用库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广陵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广陵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广陵区人社局0514-8219633080825089

  医保广陵分局0514-87158228

  监督举报电话:0514-82097858

  附件:2025年扬州市广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13.0 KB)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广陵分局

  2025年12月24日

  原始标题:2025年扬州市广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yzglq.gov.cn/xwzx/ztzl/yzsglqsydwgkzp/glqqtzp/art/2025/art_7d9179b25cb846b194ce56e77d88024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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