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吉林省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度吉林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
8.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相关部(分)队中从事突击(侦察)、狙击、排爆等并服役5年(含)以上且已办理完成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官,限男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信息发布方式
招考公告、报名、报名时的资格审查、笔试成绩、警务技能测评、公示等工作均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发布和进行。
三、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6年1月4日8:30至8日14:30。
报考者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点击“考生由此进入”,选择“2025年度吉林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上传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件、户籍地武装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的《2025年度吉林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图片。此次考试不收取考生笔试报名费用。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序号、密码是报考者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6年1月4日8:30至8日16:30。
报考者应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核,并及时关注复核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1月13日8:30至面试工作结束前。报考者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相关事项
报考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考的职位仅供组织考试过程中提交个人信息及资格初审使用,录用职位以报考者最终自行选择职位为准。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政治素质与通用能力测验》,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1月17日9:00—10:30。
笔试地点在长春市,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信息并严格遵守相关要求。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准参加笔试。
3.成绩发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公安厅确定各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复审
考生需在警务技能测试前接受资格复审。原则上区分不同职位,按照资格复审人选与招录计划人数不低于5: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由本人严格按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2025年度吉林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应提供考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由资格复审单位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必要时,资格复审机关调取考生本人档案核实。复审结果当场公布,情况复杂难以当场确定的,经省公安厅核准后公布。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省公安厅有权取消考生参加警务技能测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职位不再递补。
(三)警务技能测试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组织警务技能测试。测试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确定。
警务技能测试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每个科目设置2个测试项目,其中:单项满分均为50分,合格线均为30分,单项未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视为警务技能测试不合格,终止考试程序。警务测试评分标准在资格复审现场时公布,每科(项)目只测试一次,非不可抗力等因素不予补测。基础科目测试标准按年龄段设定(含本岁),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警务技能测评当月。
1.基础科目2个测试项目分别为:3000米跑和400米障碍跑。
2.专业科目为突击、狙击、排爆3个专业方向,各专业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报考者根据自身专业参加相应测试。其中:
突击专业科目2个测试项目分别为:92(改)式手枪速射和移动靶射击;
狙击专业科目2个测试项目分别为:高精度狙击步枪精度射击和对劫持人质目标射击;
排爆专业科目2个测试项目分别为:排爆实际操作和爆炸物搜索。
(四)取消或核减录用计划
如通过警务技能测试人数小于招录计划数,则区分不同职位,按照通过警务技能测试人数取消或核减相应录用计划。
(五)面试
对警务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组织面试。面试形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警务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警务技能测试基础科目成绩×50%+警务技能测试专业科目成绩×50%)×70%+面试成绩×15%。
计算考试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算后再进行汇总,折算及汇总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与录用
(一)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原则上区分不同职位,分别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2比例,以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警务技能测试成绩、警务技能测试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如体检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的,不再递补。
(二)选择职位
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愿选择职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警务技能测试成绩、警务技能测试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抽签决定选择职位顺序)。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录资格条件要求的空缺职位,直至职位选满或无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为止。
(三)考察
对完成职位选择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进行政治考察。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时同步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综合心理素质测评和政治考察情况确定考察结论。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中如有考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由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吉林公务员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原服役部队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人民警察任职定级的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并评授警衔;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的公安基层一线执法职位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不得参加遴选。
六、其他事宜
(一)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应诚信考试,严格遵守公务员录用相关纪律要求,自觉维护公务员录用公平公正。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吉林省公务员局
吉林省公安厅
2025年12月27日
原始标题:2025年度吉林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jlgwyks.cn/news.aspx?id=1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