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临汾市大宁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公告(8名)

2025-12-30 11:31:42 

  因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需要,大宁县统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宁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临时机构)工作人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性质

  岗位:普查办工作人员

  性质:临时性岗位用工,聘用期限至本次农业普查工作全部结束之日止。

  二、报考条件

  应聘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日期计算)。具有普查工作经验或统计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及平板PDA等电子设备。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3月15日(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大宁县统计局214办公室。

  3.报名材料:应聘者需本人到场提交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如有)。

  4.面试:对资格审核通过者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应急处理、逻辑思维及岗位适配度等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录用: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作内容及待遇

  1.工作内容: 主要从事农业普查的摸底、登记、数据审核、录入及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2.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法定工作时间执行,普查关键期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3.工作地点: 大宁县统计局(根据普查工作安排,需经常性深入各乡镇、村户开展实地调查工作)。

  4.薪酬待遇: 按月计发,薪酬标准参照我县当期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2.录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如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相关规章制度,聘用方有权提前解除聘用。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咨询电话:0357-7722121(大宁县统计局)

  5.本公告由大宁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公开招聘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docx (13.5 KB)

  大宁县统计局

  2025年12月25日

  原始标题:2026年公开招聘大宁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www.daning.gov.cn/zzzb/tzgg_9598/202512/t20251229_604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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