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82人)

2026-01-04 22:08:58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始建于1984年10月。2009年3月,学校升本改建为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是甘肃省唯一一所省属民族师范院校。2013年5月,成为国家民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学校。2016年10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0年12月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招聘岗位列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2026年12月31日前能够获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学位者。

  3.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

  4.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待遇

  1.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2.工资福利。到校工作即日起按副教授职称享受校内绩效工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3.住房。免费提供住房1套,若学校暂不能提供的,过渡期内依照当地市场价支付房租补贴。

  4.安家费。引进人才分为四个层次,学校按照层次提供一定金额的安家费。另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经省委人才办认定并颁发“陇原人才服务卡”的人员,可享受一定金额的高层次人才补贴。

  5.科研启动经费。学校按照引进人才的层次区分理工科和人文社科类提供一定金额的科研启动费,依托科研项目进行管理。

  6.其他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求和招聘要求的,可采取“一人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其引进待遇。

  四、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截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及报名材料投递至招聘学院联系人邮箱。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持纸质版本人简历及报名材料到招聘学院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含:身份证PDF扫描件;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现就读院校证明,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扫描件;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论文、专著、奖项、项目、专利等)PDF扫描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审核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招聘学院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将资格初审结果及考核时间、地点、方式通知考生。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面试考核前到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纸质简历,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所在院校就读证明及纸质简历,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考核考察

  1.专业考核。由招聘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招聘学院确定。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价。

  2.综合考察。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考察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公示

  1.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

  2.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备案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后,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办理备案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九、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反映。

  3.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学校人事处电话:0941-8252948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41-8252605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2026年1月1日

  原始标题: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nI6Hdy_8vY56VGEbOve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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