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卫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0名,招聘岗位涉及残联、商务局、民政局等12家单位,详见《卫东区公益性岗位招募信息表》。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自愿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统一调配,能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平顶山市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注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持有个体营业执照,或在企业、各类组织担任法人、董事、监事等职务的;
3.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
4.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的;
5.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6.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相关规定的。
二、报名时间和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7日—1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卫东区东安路南段126号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权益保障中心大厅
(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可委托他人代办。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6年卫东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2.本人《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和认定类型相关材料;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2024年、202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还需一并提供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报名人员需填好2026年卫东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材料准备齐全后方可进入大厅报名。
三、招聘办法和待遇
按照“先特困后困难,专业对口优先”的原则,根据报名情况,统一调配,合理安排工作岗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益岗位安置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安置资格,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办理《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事宜,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咨询电话:
汝州市人社局0375-6030007
舞钢市人社局0375-8161186
宝丰县人社局0375-6515905
郏县人社局0375-5151768
鲁山县人社局0375-7233036
叶县人社局0375-8058007
新华区人社局0375-2288106
卫东区人社局0375-3992827
湛河区人社局0375-2266138
石龙区人社局0375-7069617
高新区人社局0375-3998019
示范区人社局0375-2667691
监督电话:0375-3992272
附件:
2026年卫东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doc (33.5 KB)
2026年1月4日
原始标题:2026年卫东区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原始链接:https://www.weidong.gov.cn/contents/10984/504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