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26-01-10 09:06:47 公益性岗位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数量:5名

  (二)招聘岗位:办公室辅助人员。

  (三)岗位要求: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三)岗位职责:协助所在科室完成日常工作,服从科室负责人的工作安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户籍地或者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

  同时符合以下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之一的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未就业持续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签发日期起,失业时间持续180天以上);

  7.被征地农民。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操作办公软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和用人单位管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聘用期限

  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期满36个月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

  五、薪资待遇及保障

  (一)试用期间薪资待遇为2900元/月。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工资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为3600元/月,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人员同等的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并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五大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社保费由个人承担)。

  (二)所聘用人员病假、事假、公休假等请(销)假手续参照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职在编干部职工有关规定执行。

  (三)用人单位不安排食宿。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23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思茅区北部行政中心8栋307室),咨询电话:0879-2189288。

  3.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就业创业证》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

  (5)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其他资料(荣誉证书、相关工作履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核: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

  经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招聘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操作应用测试

  主要测试Excel和word文档编辑处理。

  (五)体检

  公示期满,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

  (六)公示

  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操作应用测试、体检情况,1:1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七、未尽事宜,由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docx (21.2 KB)

  2.诚信承诺书.docx (12.3 KB)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

  原始标题: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puershi.gov.cn/info/131072/1963452.htm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