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全面提高生态环保工作水平,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齐齐哈尔市泰来生态环境局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考试成绩择优选岗。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报考人员年龄为符合身份的就业困难人员(1.具有泰来县户籍的常住人口;2.有就业愿望且有劳动能力,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3.没有违法违规记录,遵守工作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的人员)。
2.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电脑、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男女不限。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管理和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品德。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形象良好,能吃苦耐劳,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曾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有精神病史人员;
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人员;
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人员;
相关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现场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泰来生态环境局203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1月14日截止(8:30-11:3013:30-17:00)。
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简历,并填写应聘登记表。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2.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由齐齐哈尔市泰来生态环境局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五、招考办法
1.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及考试形式另行通知,请保持本人手机通信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或通信不畅等问题未及时参与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1:1计入总成绩。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出现自愿放弃应聘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管理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与齐齐哈尔市泰来生态环境局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工资面议,用人单位为被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就业资金列支。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各项保险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己缴纳。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2-8239229
单位地址:齐齐哈尔市泰来生态环境局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泰来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齐齐哈尔市泰来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2日
原始标题:齐齐哈尔市泰来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_泰来县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https://www.tailai.gov.cn/tailai/c100241/202601/c02_6006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