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6〕1号)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等规定,现将2026年海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范围
2026年海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共80个(其中:定向招聘岗位10个),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条件详见《2026年海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此次公开招聘分别面向全国、全省、海南州范围进行。面向全省范围的招聘岗位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本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海南州范围的招聘岗位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根据我省有关政策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聘用”和“考核聘用”两种方式。除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考试聘用岗位已明确具体笔试科目类别。
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核聘用岗位的具体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考核聘用方案执行。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只参加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考试、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也可直接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4日9时—2月8日18时,考生修改信息时间为2月4日9时—2月10日18时,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月4日9时—2月11日18时,缴费时间为2月4日9时—2月11日23:30分。考生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考核聘用岗位按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计算)达不到1:3比例的,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对报考岗位进行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或考核。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剂时间为2月12日9时至18时。
(三)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四、笔试加分政策和审核登记
(一)加分政策:一是对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对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3分,对报考海南州所属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加5分。二是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及以上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海南州所属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三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汉族考生加分年限截止到2026年2月4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二)加分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和退役士兵(除少数民族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须将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及相关符合加分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不包括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生的)须将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退伍证等相关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至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网上审核加分时间为2月24日9时—2月28日18时,加分条件的审核结果,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少数民族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
五、笔试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科目类别。事业单位笔试科目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150分,总分300分。考试聘用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考试聘用岗位在笔试结束20天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考试聘用岗位的考生笔试时间为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时间及科目:
1.综合管理类(A类):
2026年3月28日(周六)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
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2026年3月29日(周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C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B、C类)
(三)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考试聘用岗位中,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四)所有岗位(含资格条件中有“精通藏汉双语口语(安多语)”“精通藏汉双语口语,具有藏汉双语的阅读、书写能力(安多语)”要求的岗位)考试科目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资格条件中有“精通藏汉双语口语(安多语)”“精通藏汉双语口语,具有藏汉双语的阅读、书写能力(安多语)”等要求的岗位,面试前专门进行民族语言能力测试,测试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的不能进入面试。
六、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州级单位由州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县级(乡镇级)单位由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有效二代身份证、户籍、准考证、毕业证、当年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等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定向招聘岗位须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基层服务项目生、残疾人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核。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七、面试
考核聘用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以专业测试、技能操作测试为内容的自主面试。其它岗位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以结构化为主的统一面试。统一面试的岗位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面试通知并公布有关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和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体检和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工作州级单位由州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县级(乡镇级)单位由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体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九、公示和聘用
通过体检和考察(政审)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或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提请州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军队文职人员报考前应按规定征得单位同意。
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的不予通过审查,隐瞒相关工作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生是指在本州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或在本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州户籍的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或在外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州户籍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均从选派之日起计算,截至到2026年2月4日。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生的岗位。
(四)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不能提供的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国家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残疾人等);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
(六)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的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28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97年2月4日以后出生;38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7年2月4日以后出生;43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2年2月4日以后出生)。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2026年2月4日。四是机关事业单位等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10日。以上时间节点均包含当日。
(七)学历和专业认定。《公告》中的所需学历和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学历和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设置,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八)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九)会计、审计相关专业的参考范围为会计、会计学、审计学、审计、工程审计、财务会计教育、财务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会计信息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其他新旧会计、审计专业。
(十)放弃岗位和岗位递补的处理。事业单位招聘中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出现空岗后均可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体检及以后各环节中,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十一)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在普通高等院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依法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或退役军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依法退出现役是指符合退出现役条件,经具备相应权限机关批准退役,虽曾服现役,但受到除名、开除军籍处分人员,不属于“依法退出现役”范畴。
(十二)随军家属、高层次人才配偶参加我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不受户籍限制。高层次人才配偶是指纳入我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在我省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的人才配偶。高层次人才配偶、随军家属在报考有户籍限制的岗位时,须以图片形式上传相关材料。
十一、相关要求
(一)其它招聘政策及要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附件3),其中涉及到需要回避情形的,考生应主动回避。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包括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的岗位相关招聘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我州各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的收费培训活动,不指定或编印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复习资料,请考生及家长增强辨识能力,提高防范意识,切勿上当受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为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请广大考生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微博、微信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聘咨询电话:
海南州人事考试中心0974-8513856
共和县人社局0974-8547270
贵德县人社局0974-8553218
贵南县人社局0974-85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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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人社局0974-7453559
招聘监督电话:
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974-12380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4-8512774
附件:1.2026年海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点此链接查看)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点此链接查看)
中共海南州委组织部
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日
原始标题:2026年海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f55200f92bb955e3e5773bc182a76ec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