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50人)

2026-02-02 14:05:37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始创于1951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校先后被确立为自治区第一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首批百所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吸引一批优秀人才到学校干事创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建设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先后由宁夏商业学校、宁夏供销学校、宁夏粮食学校、宁夏机电工程学校(宁夏农业机械化学校)和宁夏化工技师学院(宁夏化工技校)经两轮合并组建而成,2002年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6月升格为职业本科大学。75年的办学历程,学校铸就了“厚德、勤学、敬业、强能”的校训精神。

  学校先后被确立为自治区第一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首批百所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荣获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建设50强、西部地区产教融合卓越高等职业院校50强、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典型院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教职工641人。其中,专任教师490人,正高级职称32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教师340人,专任专业课“双师型”教师占比77.8%。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全国技术能手2人,教育部新时代职业院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培育对象1人,自治区级青年拔尖人才6名,托举人才5名,技术能手称号11人,E类以上人才29名,博士39名。建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自治区级“双师型”培训基地2个,自治区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6个,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1个。近五年,教师在自治区级及以上教学能力大赛中获奖82项,立项厅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174项,立项校级横向课题385项,横向技术服务与培训到账超5000万元。教师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594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9篇,已取得专利项目106项。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900余人。近五年,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56项,自治区级奖项1000余项,并打破了自治区高职院校获得全国一等奖“零”的纪录。学校2017年成为空军士官人才培养定点院校,2024年荣获“全国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学校设置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等10个大类42个高职专业、5个职业本科专业,构建了以2个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为引领,2个自治区级高水平专业群为支撑,4个校级专业群为主体的三级专业集群体系。学校牵头成立全国现代煤化工产教融合共同体、自治区首个“政行企校”合作办学理事会,建成1个自治区级职教集团、5个自治区级产业学院、2个自治区级产教融合基地、7个应用技术研发中心、104个校外实习基地。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博士研究生。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物联网工程技术专业教师、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教师、大数据工程技术专业教师、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教师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80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余岗位专业教师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符合《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录用公务员、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0.现役军人;

  11.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50人,具体详见《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

  五、招聘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可核减岗位、取消岗位或适当降低比例,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报自治区招聘主管部门备案。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不设置截止时间,全年滚动招聘,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以下材料命名为“岗位名称+所学专业+姓名”发送至电子邮件nxgsrsc@163.com。

  提交材料明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国内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科成绩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院校毕业人员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自荐材料等扫描件。

  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予以答复。

  2.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影响招聘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考核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面试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时要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

  (四)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时间

  面试考核时间提前一周通过学校官网发布公告。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分组和考场设置等情况可根据工作进展及实际情况做调整,以面试公告最终发布内容为准。

  2.面试考核形式与内容

  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面试考核采取“专业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科研水平、教学能力等,总分100分。

  (1)科研水平考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科研业绩和成果等佐证材料进行考核评分,占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的50%。

  (2)教学能力考核。根据应聘人员的教学试讲表现进行考核评分,时间为15分钟,占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的50%。试讲内容为与本岗位专业相关的教学内容。试讲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等。

  3.面试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考核成绩为100分制,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当成绩出现并列时,经加试后确定。

  4.面试考核成绩公布

  面试考核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当天在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学校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须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

  (3)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学校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5)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学校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方案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学校工作情形的,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岗位名称、监督电话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报考岗位、面试成绩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招聘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关于递补的情况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考核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七、人才待遇

  对公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将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积极支持从优确定相关待遇。其他事项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引进人才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均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凡在规定时间内,应聘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上述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人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影响招聘结果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九、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自主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应聘者在办理自主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涉及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四)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相关岗位达到招聘计划人数后,本年度不再开展本岗位招聘工作。

  (六)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学校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信畅通,因个人通信不畅原因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自负。

  (七)招聘工作咨询电话:李老师18709578606,殷老师15595512767;监督举报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张老师:0951-2018096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2月1日

  (公告版)附件: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pdf (46.6 KB)

  原始标题: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nxgs.edu.cn/info/1033/151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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