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小学(含崇和分校,以下简称“省教科院附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纳入教辅人员管理序列。本次招聘教辅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为电化教育员/信息技术辅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截至2026年2月2日,年龄35周岁及以下。
5.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师德失范、从事有偿家教等违纪违规记录的;
(7)成都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在职(含试用期内)聘用人员;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教辅人员情形的。
(二)业务条件
1.具备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2.具备与信息技术相关的专业背景。3.能够开展与电化教育相关的运维服务,熟悉学校日常信息技术工作,熟练运用各种教学软件,有相关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教辅人员岗位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照片附在表中),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1342289498@qq.com,标题名称及附件(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命名方式统一为“姓名+电话+岗位名称”。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毕业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1份)。
3.个人自荐材料,与应聘的电化教育员/信息技术辅助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获奖证书)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日9:00至2月8日17:00。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提前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对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的认定证明),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和佐证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核对。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学校。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或者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原件校验。原件校验合格的人员,由学校结合用人需求,从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面试采取综合答辩的方式,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省教科院附小组织完成。体检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未参加体检、考察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和考察环节产生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六、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在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高新区人事部门和成都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合同制管理,由学校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协议)。
八、咨询电话
联系人:周老师18708239813
(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小学
2026年2月1日
原始标题: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小学(含崇和分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辅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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