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享有“文化古都”“清凉夏都”“美食之都”盛誉的山西省大同市,是山西省唯一布局的航空类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坚持面向行业、面向产业,立足山西、辐射华北、服务全国,聚焦低空经济、数字经济两大经济形态,围绕民航通航、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应用四大产业领域,致力建设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应用技术服务中心。学院总占地556亩,现有各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在校生规模6000人,重点布局了航空工程与先进制造、航空运输与现代服务、无人机技术与应用、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四个专业集群。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要求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一般在43周岁以下即1982年2月及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一般在48周岁以下即1977年2月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认定。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12月。
2.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详见《岗位表》),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岗位+姓名+电话”。报名邮箱:shxyrcb@163.com。
3.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部会同各二级部门、系部对应聘人员进行材料审核,重点审核政治表现、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学术业绩、学术诚信等,初审合格者,提交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复核。审核合格的人员,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若发现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党政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考核
本次考核由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重点对应聘人员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岗位需求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和时间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专家组对应聘人员作出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核公告在原发布网站公布。参加考核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
考核结束后1日内将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排名顺序,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考察由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者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或者考察各仅递补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考核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聘用后待遇
1.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学院为聘用人员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最低服务期8年)及专项绩效(4年),具体标准根据人才实际情况“一事一议”确定。
四、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市委组织部及市人社局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部。
政策咨询:0352-7993991;13643621458(王老师)
监督电话:0352-799398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doc (29.0 KB)
2.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x (15.1 KB)
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2月6日
原始标题: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sgap.edu.cn/info/1005/20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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