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鄂社〔2024〕6号)和《随州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工作方案》(随党治理文〔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全区城市社区在岗党组织书记招聘13名事业岗位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曾都区未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计划
13个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编制岗位。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6.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在社区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五年)或截止到2024年10月22日在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连续任职六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在岗社区党组织书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2月24日--2026年2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报考人员所在街道(镇、开发区)党建工作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2026年曾都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2份;
(2)《2026年曾都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2)1份;
(3)报考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4)报考者本人学历证书、任职及业绩奖励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统筹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业绩考核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业绩考核。考核内容由近三年社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比50%)、街道党工委综合评价(占比30%)、群众满意度评议(占比20%)等组成。
2.考察。考察着重突出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内容,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组建后统一派出,考察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要求,注重听取街道党工委意见,突出对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的考核考察。对在社会治理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或者获得市级党委和政府、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的,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优先聘用。
3.择优选聘。综合业绩考核、考察等情况,对入围人员进行择优选聘,由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4.体检。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设置项目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应达到符合社区岗位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招聘主管部门分别按规定的权限、职责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合同中明确管理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等级执行相关事业单位薪酬待遇。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1附件:2026年曾都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211 KB)
附件:2026年曾都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报名汇总表.docx (317 KB)
中共随州市曾都区委组织部
随州市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2日
原始标题:2026年曾都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zengdu.gov.cn/zwgk/zc/qtzd/gsgg/202602/t20260212_14076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