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原则,福贡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中心保洁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保洁人员1名,主要负责行政中心大楼的日常保洁工作,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走廊、卫生间等区域的清洁与维护。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不限户籍,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限女性,无重大疾病史;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四)能够熟练使用保洁工具和设备,具备一定的保洁技能,有保洁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负责,勤勉务实;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3.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吸毒史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用工作要求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3月3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福贡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行政中心南楼407室),联系电话:0886-3413147。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2寸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表;
2.报名人员应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有效身份证件,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招聘方式:
1.采用面试的方式确定录用人员,报名人数比例达1:1即可开考,面试评委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及本支部部分党员组成,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及公示:
1.对拟录用人员通过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相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通过政审的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即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
四、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后,经过考核,合格者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
月工资总额2700元,其中包含依法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
六、本公告由福贡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福贡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5日
原始标题:福贡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招聘保洁员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fugong.gov.cn/xxgk/34663852X/info/2026-2763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