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鑫毅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12月,是从事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等业务的国有控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会计岗位2名。各岗位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镇赉县鑫毅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需符合《岗位计划表》中对应岗位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能力,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公司工作安排;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相关职业(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及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查询、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笔试及面试成绩查询、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所有招聘相关信息,均通过指定报名网址发布:http://baoming.hjlrencai.com/yxtd2026(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避免浏览器兼容问题影响操作)公司不另行通过其他渠道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同步开展资格初审,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9:00至2026年3月5日9:00,逾期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3月5日9:00至2026年3月8日8:45,逾期无法打印,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计划表》,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无效。
(2)上传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照片清晰、无修图、无遮挡,非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律不予通过审查;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以内,格式为JPG。
(3)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扫描件(均为JPG格式):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的一并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有效证件,荣誉证书可自愿上传。
4、资格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实时反馈,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询,公司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后续考试环节;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信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再次报名。
(3)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等后续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笔试时间:2026年3月8日9:00-10:30。
3、笔试地点:镇赉县职教中心(镇赉县奥体东街与嫩江路交叉口南160米),具体考场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土地整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土壤环境污染防治等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5、报考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笔试考场规则
1、应试人员应在笔试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经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后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的,须在考前到公安机关办理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应试人员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2、应试人员自行准备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具,不得将各种电子、通信设备(手机、智能手表、蓝牙耳机等)、计算器、存储器、书籍、资料等非考试用品带入座位;已带入考场的,应按监考员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如有遗失,后果自负。违反本规定的,视为作弊,笔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笔试开始15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入场;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应试人员接到试卷后,先检查试卷页码、试题数量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填写完毕后方可开始答题;不得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的任何标记,否则按违规处理。
5、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试题字迹不清楚、页码序号不对、纸张破损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6、应试人员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在考场内吸烟、喧哗;严禁交头接耳、抄袭、协助他人抄袭、传递试卷或答案、窥视他人试卷等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笔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核对无误后,方可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违者按违规处理,取消笔试成绩。
8、应试人员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除本考点主考、副主考及本考场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10、应试人员违反本规则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资格确定
1、笔试成绩于2026年3月12日17:00后在报名网址公布,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面试人选:管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5名获得面试资格;会计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10名获得面试资格。
4、若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3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告知报考人员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面试时间:2026年3月14日9:00(报考人员须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进行身份核验、抽签,具体要求详见报名网站后续通知),未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镇赉县职教中心(镇赉县奥体东街与嫩江路交叉口南160米)。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统筹协调能力、合规风控意识、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岗位匹配度及综合素养等方面。
5、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环节,面试成绩于2026年3月15日17:00后在报名网址公布。
6、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及查询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综合成绩于2026年3月18日17:00后在报名网址公布,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
(3)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专业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
1、资格复审
(1)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3月20日9:00,资格复审地点:镇赉县鑫毅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地址详见报名网站通知),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复审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与资格复审为同一日,具体体检地点由公司现场通知。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仅进行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公司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学历背景、现实表现、征信情况、无犯罪记录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其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报名网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反映问题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佐证材料,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3、公示期间,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按公司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试用期满后,由公司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4、聘用人员须按公司要求按时到岗履职,无故逾期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5、公示期结束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虚假培训信息和诈骗行为。
2、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停机、关机、更换号码等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赉县鑫毅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36-7290667(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公告发布平台: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zhenlai.gov.cn/)
指定报名网址:http://baoming.hjlrencai.com/yxtd2026
附件:镇赉县鑫毅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xlsx (7.48 KB)
镇赉县鑫毅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5日
原始标题:镇赉县鑫毅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jlzhenlai.gov.cn/xxgk/tzgg/202602/t20260225_1031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