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巴中市平昌县应急管理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公告(20名)

2026-03-04 08:48:36 

  为全面加强我县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结合我县应急救援工作实际,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平昌县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招录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备吃苦耐劳、团结协作、服从指挥的素质;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体能素质符合应急救援岗位要求,需通过入职体检;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禁止报考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严重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宝大道四段11-10号金安华府2栋3楼)。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及委托他人报名。

  4.报名材料:

  (1)《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4)部队服役、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矿山救护、高空救援、水域救援、山地救援等与应急救援相关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有)。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试、技能测试及面试由县应急管理局与消防救援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测试场地由消防救援局负责提供。

  1.战斗员岗位:

  ①体能测试:所有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各测试项目最低合格分值为1分,任一单项得分低于1分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成绩满分60分。

  ②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末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查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40分。

  ③总成绩计算: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2.驾驶员岗位:

  ①体能测试:与战斗员岗位相同。

  ②技能测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人员(如末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核驾驶操作技能,分为:桩考、连续弯道行驶、窄路掉头、坡道定点停车起步、连续通过障碍五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为8分,合计满分40分。考核时现场公布成绩,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③总成绩计算:体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若总成绩相同,队员岗位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驾驶员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及有无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况。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县应急管理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证据。因公示期间发现问题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平昌县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长另行通知。培训期间,对不适应岗位要求、不服从管理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培训合格者,由平昌县应急管理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与管理

  1.工资待遇按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2.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集中住宿,执行轮休制;

  3.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队员不再续签劳动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本公告由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平昌县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

  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0827-6222779;

  平昌县应急管理局政工人事股谢霞:13550492111;

  平昌县消防救援局王亚萍:18227666703。

  附件请点此下载:1.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

  2.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标准

  3.应急救援驾驶员技能测试评判标准

  原始标题: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www.scpc.gov.cn/ywdt/gsgg/14053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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