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146号)文件精神、《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青年见习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函〔2019〕142号)文件精神,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职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二、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见习补贴及保险
根据《凉山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凉山州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凉就领发〔2022〕2号)规定,“见习补贴按照凉山州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人/月)执行”。由见习基地按月足额支付,见习基地以3个月为一季度向普格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申领,另由见习基地统一为见习青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本人持相关资料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
普格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普格县青年路18号)
普格县文博幼儿园(普格县欣苑路铭E区)
普格县融媒体中心(普格县新建北路26号)
普格县价格认证与能源发展中心(普格县普基镇政文西路19号)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3)本人2寸照片3张;
(4)填写《就业见习申请表》2份(由见习单位提供);
(5)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报名前在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办理);
(6)就业见习协议2份(就创中心审核完成后签订)。
4.报名后,见习基地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双方在待遇等各个方面协商达成一致后,见习基地向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提交见习青年个人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与见习青年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录进系统后就业见习生效。
5.见习青年提前终止见习,离岗前3天向普格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提交《就业见习提前终止协议》,审批通过后就业见习终止。
6.在见习期间,超过15天未在岗,视为自动放弃就业见习资格,就业见习提前终止。
7.见习青年在见习期间不服从见习基地正常工作安排管理,见习基地可提前解除就业见习协议,同时见习基地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就业见习协议。
报名咨询电话:4775248
附件:普格县2026年就业见习岗位一览表.docx (15.1 KB)
普格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6年3月4日
原始标题:普格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见习基地招收青年就业见习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www.pgx.gov.cn/zfxxgk/zfxxgknr/tzgg_30945/202603/t20260304_2950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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