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津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2026-03-06 10:39:29 

  为进一步补充天津市邮政业安全中心人员力量,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邮政业安全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8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承担全市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参与邮政业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相关研究、行业运行安全监测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职责

  1.管理岗1名,从事邮政行业安全监管、应急处置、政策研究相关工作;邮政业信息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本单位行政管理、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2.专业技术岗1名,从事邮政业安全监测、分析研判、预警发布和信息平台的网络运行检查维护、基础数据管理、保密安全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资格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相关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9.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人员;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6年3月5日前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和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网站(http://tj.spb.gov.cn)发布。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网址查询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

  五、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3月18日9:00至3月25日9:00。

  考生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上方的“事业单位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3月18日9:00至3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表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出现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笔试缴费

  笔试缴费时间:3月18日9:00至3月27日16:00。

  笔试报名费用共9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办理方式联系考务咨询电话。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每科满分100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合格线为110分,未达到11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周六)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00 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6年4月8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笔试,未携带相关证件的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笔试成绩于2026年4月30日在报名网址予以发布。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知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发布)。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2026届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6年3月1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确实无法提供的,考生本人需签署党员身份承诺书,在考察环节进行核查。

  6.报考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如英语四级证书等)。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空缺时,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面试,递补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递补截至时间为5月14日,截止时间之后再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为5月16日,其他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网站予以发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递补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失信联合惩戒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招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将广泛征求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自动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并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八、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和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网站(http://tj.spb.gov.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按规定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并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后,按照管理权限,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十一、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政策咨询电话:022-23397849

  监督举报电话:022-233025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2026年天津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44.0 KB)

  原始标题:天津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https://tj.spb.gov.cn/tjsyzglj/c100057/c100058/202603/f8f4637d25c54b05be241c689cc9c588.s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