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人,主要从事办公室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经禄劝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下列任意一类的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二)岗位要求
1.禄劝县城镇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刑事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工作要求: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具备一定沟通交流与文稿写作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办公室文秘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办公楼五楼综合科。
提交材料:
1.已通过认定的《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证或残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个人简历。
报名咨询电话:0871—68999068。
(二)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由县委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由县委办公室综合科电话通知,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最终确认拟录用人员名单后组织体检。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经复审、体检通过后,由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进行聘用。
四、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每月发放岗位补贴202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
五、其他注意事项
公益性岗位用工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相关规定。
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26年3月4日
原始标题: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原始链接:http://www.kmlq.gov.cn/c/2026-03-06/71113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