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2026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6-03-10 09:52:44 医疗卫生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云南省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实施丽江市2026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校园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丽江市2026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报考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市卫生健康领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目录》及各招聘单位岗位需求的医药类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的岗位(1987年3月9日至2008年3月9日期间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5.丽江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截至2026年3月9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至2026年3月12日13:00。以邮箱收到材料显示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网络报名邮箱:LJSWJXZ@163.com。

  2.现场报名

  第一场:2026年3月11日9:00-13:00在云南中医药大学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

  第二场:2026年3月12日9:00-13:00在昆明医科大学西苑体育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春融西路1168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本招聘公告内1个岗位。

  1.提交如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

  ②《丽江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6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考察阶段对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进行审验。2026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在2026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非个人自身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12月底。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含毕业时间认定);

  ④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规培结业考核暂未取得规培证的,由所在规培单位出具相关规培证明,入职前提供规培证或规培结业考核合格成绩单);

  ⑤学习成绩、学习活动、外语水平、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和各类表彰证明材料;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同时作为研究生量化评分依据,请报名人员认真梳理,报名截止后不接收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

  2.网络报名:网络报名人员请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汇总为同一文档并转换为PDF格式(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至对应招聘单位邮箱(详见附件1)。招聘单位将对符合岗位条件人员进行电话通知,接到通知人员于现场报名时间内携带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查,核验无误后在提交材料上签字确认。

  3.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请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报名时间到现场进行审查,核验无误后提交复印件并签字确认。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先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的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经丽江市卫健委研究同意,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备案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五、招聘组织实施

  本次校园招聘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由丽江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参加笔试,笔试分为三个类别:西医临床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考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线为70分(含70分)才能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将根据资格审查进度另行电话、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考生。

  2.量化评分

  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实行量化评分,结合考生提供材料进行打分,以量化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

  (1)面试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结构化进行。面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

  (2)面试时间和成绩计算: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现场加试一道题,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达到或高于3:1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3:1的岗位面试最低控制线为70分(含70分)才能进入后续环节。

  (4)面试时间和地点:①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3月13日开展面试,地点以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考生。②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笔试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5)综合成绩计算:

  ①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②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6)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现场确认。择优确定进入后续程序的考生,当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体检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区)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时,体检工作人员以及医务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怀孕的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与原单位录(聘)用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递补程序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年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1)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6.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构成履职回避关系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专业目录参考

  本次招考专业目录以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专业目录为依据,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报考者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八、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丽江市卫健委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二)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因联系不上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云南省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办理。

   九、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88-5456735

  丽江市人民医院:0888-5116184

  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15287655568

  丽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88-5395003

  古城区医共体总院:0888-5330566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医院:0888-5110627

  永胜县人民医院:18869017422

  永胜县中医医院:0888-6521907

  永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88-6521913

  永胜县第二人民医院:0888-6831064

  华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88-6121922

  华坪县兴泉镇卫生院:18787139969

  宁蒗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3988820031

  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13578365967

  (二)监督电话

  丽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0888-3990173

  附件:1.丽江市2026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36.0 KB)

  2.丽江市2026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11.7 KB)

  3.丽江市2026年医疗卫生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量化评分细则.doc (36.5 KB)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

  原始标题:丽江市2026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始链接:https://ljhrss.lijiang.gov.cn/xljrsj/c101886/202603/3267ced2a80c4abe8a80ebdccf9b79d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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