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抚州市公安局东乡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7名)

2026-03-11 15:06:29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

  抚州市公安局东乡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7名,统一纳入东乡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员额管理。岗位具体情况见《抚州市公安局东乡分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及以上(含),三十五周岁及以下(含),即1990年3月10日至2008年3月9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5.报考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3月1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2026年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也可报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按照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职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体能测评→心理测试和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此次招聘的公告信息将通过东乡发布、抚州市公安局东乡分局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东乡分局接报案中心(龙山北路180号库迪咖啡旁)。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所需的材料请考生自行准备,如下:

  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毕业证书原件;

  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4张;

  ③自行打印填写好《抚州市公安局东乡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

  4.本次招聘实行线下诚信报考制度,线下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5.政策咨询电话:17870018015(抚州市公安局东乡分局卢警官);考务咨询电话:0794-7097961(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7870018015(抚州市公安局东乡分局卢警官)。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三)体能测评

  1.报名成功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东乡发布、抚州市公安局东乡分局等微信公众号。

  2.体能测评时间、集合时间、集合地点以公告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体能测评承诺书》(附件3),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4)执行,报考勤务辅警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996年3月10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6年3月9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0岁(不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三项全部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体能测评。

  (四)心理测试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密切关注东乡发布、抚州市公安局东乡分局等微信公众号。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心理测试与笔试在同场考试中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时间为15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分),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主要为: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修订版)》等。

  3.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视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不合格,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4.公布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均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公众号,未按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不受理委托他人代办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2)高中(中专)、本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遗失学历证件,需在学信网查询学历信息或就读学校开具有关学历证明;

  (3)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2张;

  (5)报考职位代码为360101002、360101003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及工资流水证明。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有相关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职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入闱面试名单、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密切关注东乡发布、抚州市公安局东乡分局等微信公众号。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并取消入闱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3.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再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最终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5.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最终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如遇综合成绩同分情况,原则上按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择优选录,若优先招聘条件相当,则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闱人员。

  (七)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名单。入闱体检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5)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东乡分局负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

  2.因体检、考察环节考生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在面试最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职位缺额数1:1的比例,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本次面试最终成绩达到合格线而未被聘用的考生纳入东乡分局辅警储备库,考试综合成绩保留至下一批次公开招聘辅警前,期间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退一补一”的原则,从储备库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人员需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各环节入闱名单及补充公告,将通过东乡发布、抚州市公安局东乡分局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请注意关注公告。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

  (七)本公告由抚州市公安局东乡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抚州市公安局东乡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10.3 KB)

  附件2:东乡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15.7 KB)

  附件3:体能测评承诺书.doc (11.5 KB)

  附件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241 KB)

  附件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doc (364 KB)

  抚州市公安局东乡分局

  2026年3月10日

  原标题:抚州市公安局东乡分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T2U8GvZ_lhelM9ClpXX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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